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3年4月11日
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废弃汽车组〔2023〕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废弃汽车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统筹推进、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广德实际,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清理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存量废弃汽车清理任务,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左右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政道路、背街后巷、公园广场、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公共停车场、单位院内、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全面排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在2023年4月底前开展废弃汽车排查,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处置情况。2023年6月底前将处置情况报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1)。(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二)引导自行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沟通、公示公告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积极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确保能够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所有人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应知尽知,在2023年5月底前,引导对自有废弃车辆进行清理或按程序作报废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实施分类处置。执法部门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在2023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1.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背街后巷等范围停放影响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
2.对停车场、单位院内停放的废弃汽车,由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对居民小区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属地牵头,物业主管部门或小区委托的物管企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
3.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机动车登记规范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处置。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依据相关法律作强制报废处理,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
4.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5.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
1.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将废弃汽车治理纳入城市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废弃汽车监管职责、处置程序等,为废弃汽车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公安交管平台实施智能化监管,及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实现废弃汽车投诉受理、核查建档、分类处置等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形成车辆动态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2.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对回收拆解企业用地、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单、地址等信息,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并积极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探索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报废汽车并交由正规渠道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商务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公安部门依法依规打击报废汽车上路行驶,按程序实施报废汽车强制报废,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生态环境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发改、经信、司法、住建、交运、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责,密切配合,积极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稳妥有序实施。要充分认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的复杂性,既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推动治理工作,又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要畅通废弃汽车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异议申诉机制,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稳妥有序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四)深入宣传发动。要结合广德实际,加强废弃汽车治理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关心关注、支持配合、积极参与。耐心细致做好政策答疑,普及废弃汽车危害知识,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引导群众主动按程序报废汽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废弃汽车治理氛围,提升广德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附件:1.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广德市废弃汽车整治排查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广德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莫和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恒元 市政府办公室
扶元金 市城管执法局
成 员:杨胜怀 广德经开区管委会
李广宁 市发改委
杨 菊 市经信局
彭正东 市公安局
张 婷 市司法局
朱 健 市财政局
郭胜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 忠 市生态环境分局
高玉宏 市交运局
程少忠 市商务局
姚 军 市市场监管局
陈 伟 市房管中心
陈传清 市城管执法局
李 昊 桃州镇
骆小虎 新杭镇
楚孝东 邱村镇
吴东杰 誓节镇
卢鹏飞 东亭乡
郑世媛 柏垫镇
周向丰 杨滩镇
胡长运 卢村乡
陈 欢 四合乡
曹征春 桐汭街道
张 军 祠山街道
倪 凯 升平街道
吴 斐 太极洞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陈传清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等工作。
附件2
广德废弃汽车整治信息排查(处置)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废弃汽车停放具体位置 |
车辆品牌 |
车辆类型 |
车辆识别代号 |
车辆号牌 |
破损程度 |
车主信息 |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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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车辆类型栏填写:轿车、货车、客车;破损程度栏填写: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等;未悬挂号牌的在车辆号牌栏填写:未悬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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