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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文号:
  • 生成日期:2023-02-1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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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2178

关于印发《广德市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件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皖政办秘〔20223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加快推进健康广德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德市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清单》(以下简称《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学习部署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的总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深做实全市残疾预防工作的行动指南。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从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工作清单》自觉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和《工作清单》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切实推动我市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广德。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工作清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广德市残疾预防行动主要指标(2022-2025年),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工作清单》的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突出亮点特色,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配套措施务必于2023630日前印发。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清单》职责分工,细化分解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夯实责任,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三、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残疾预防意识

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渠道和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实施《行动计划》和《工作清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学习推广优秀典型经验,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过程管控,深入开展评估监测和督导检查

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

 

 

附件:1. 广德市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工作清单

     2.广德市残疾预防行动主要指标(2022-2025年)

 

 

 

            20221216

 

 

 

 

 

 


附件1

广德市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清单

 

 

 

 

 

主要内容

牵头责任

单位

具体责任单位

一、残疾

预防知识普及

推广使用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

向重点人群和残疾预防各类相关从业人员推广残疾预防科普读物,及时发布最新主要致残因素和残疾预防核心知识。适时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医务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培育壮大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促进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指导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在残疾儿童家长学校互动教学中普及推广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

市卫健委

市残联

市委宣传部

市教体局

市司法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民政局

市应急局

市文旅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强化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深入开展针对性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主动向伤病者、残疾人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增强康复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交运局

市应急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红十字会

 

 

持续开展重点宣传教育行动

持续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残疾预防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在学校、医院、康复机构、妇幼保健院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知识讲座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工作。鼓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丰富宣教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传播方式,发布残疾预防信息,宣讲残疾预防知识,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

市委宣传部

市卫健委

市残联

市教体局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运局

市应急局

市文旅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

加强婚前、孕前保健

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加大高风险人群评估指导和追踪随访力度。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建设,加大健康婚育指导力度。做实做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市妇联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

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健全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强化市、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

市卫健委

 

 

 

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建立完善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不断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逐步实现免费筛查全覆盖,推进早筛、早诊、早治。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进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提高筛查覆盖率及转诊率、随访率、干预率。

市卫健委

市残联

市教体局

市妇联

 

 

三、疾病致残防控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

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等健康知识,提倡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科学运动,实施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做好并发症筛查和干预。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强化综合连续健康管理服务。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检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

市卫健委

市教体局

市残联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

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强化群体危机管理,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应急局

市妇联

市残联

 

 

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

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保证疫苗使用安全。加强传染病防控,控制传播途径,利用大数据、卫生健康信息化,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针对地方病流行状况,实行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碘缺乏病、麻风病等重点地方病、寄生虫病致残。

市卫健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推进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落实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等重点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致残。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应急局

市总工会

 

 

四、伤害致残防控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善工矿行业劳动条件。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因工伤致残。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行业单位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客运车站、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市应急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市卫健委

市总工会

市残联

 

 

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

强化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指挥调度、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加强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

市公安局

市交运局

市经信局

市文旅局

市卫健委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

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贯彻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监督和管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倡导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

市卫健委

市教体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妇联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群众性应急演练,广泛普及自然灾害知识。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全市应急救援医疗平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建立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构建应急装备储备与调度管理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机制。

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交运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聚焦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形成收集、分析、评价、上报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检测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委

 

 

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定期监测和评估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及时掌握并公开全市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动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积极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卫健委

市气象局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深化康复医疗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和残疾预防领域学科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培养,深入探索校企合作,深化康复服务人才订单式培养。持续落实好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落实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积极推动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在技术、人员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

市卫健委

市残联

市发改委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市医保局

 

 

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深入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内容,组织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协议化管理全覆盖,着力推进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服务。细化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标准规范,持续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深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广以家庭为核心的早期干预模式。推动提高康复救助标准,加大康复服务供给总量,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普及康复辅具应用知识。认真执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按照保基本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便利化的辅具服务。

市残联

市教体局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完善长期照护服务

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医养结合一体化照护服务,满足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康复护理需求,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缓残疾发生、发展。严格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汲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验,推动形成符合市情民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保局

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积极巩固全国无障碍建设达标县各项成果,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打造残疾人友好型公共环境。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市住建局

市残联

市信息中心

市数据资源局

市经信局

市交运局

市文旅局

 


附件2

广德市残疾预防行动主要指标(2022-2025年)

 

2025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80%

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2

婚前医学检查率

>70%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5

产前筛查率

>75%

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7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0%

8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5%

着力降低疾病致残

9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5%

10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5%

11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3000

12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80%

13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3%

14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15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乡镇(街道)

>95%

16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90%

全力减少伤害致残

17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2020年下降10%以上

18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达到85%

2025

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19

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力争达到8

20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80%

21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乡镇(街道)

>80%

22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乡镇(街道)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60%

23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24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0%

25

10万人口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人数

40

26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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