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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文号:
  • 生成日期:2023-01-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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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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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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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广德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024

 

 

 

 

 

广德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宣城市《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宣医保〔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

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均应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长期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各类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缴费期限及待遇保障期限

(一)2023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提高至960/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人,个人缴费350/人,缴费后不予退保。

  (二)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集中缴费期限为20221025—12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311—12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情况,该群体缴费期限可延长至20232月底,待遇保障周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31231

 三、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

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四、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规定  

(一)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15元,个人缴费3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7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175元,个人缴纳175元。

(二)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人群按有关政策执行,个人缴费部分由各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代缴参保。

(三)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五、跨制度参保的衔接规定

(一)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二)当年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等特殊群体,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刑满释放人员,自刑满释放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六、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以线上缴费为主,线下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代收等方式收取

(一)参保人员线上缴费可通过登录皖事通”APP广德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线上缴费困难的群体,可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帮助其通过医保在线缴费平台参保缴费。

(二)特殊缴费人群。各乡镇街道分类汇总特殊缴费人群花名册(以202210月在册人员名单为准),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收缴;全额和定额资助部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代缴参保。

(三)因重复参保、缴费人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等原因需要办理退费的,由乡镇街道于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1030日前)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全面加强2023年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动员部署,多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医保的参保意义、缴费政策规定、待遇保障政策及参保人权益保障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登记征缴阶段(20221025—1231日)

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征缴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求开展辖区内户籍人口参保信息摸底工作,认真做好各类参保信息登记,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负责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资金收缴,按市税务局相关规定做好票据管理和资金上缴工作。

各级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参保组织宣传,督促学生家长按规定缴费参保,在未完成基本医保征缴工作前,一律不得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业务代理活动。

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审核认定特殊群体资助参保对象,审核后的花名册电子版于20221019日前报送至市医保局OA邮箱(同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联系电话:6050155)。2022111日至1231日新增和自然减员的资助参保对象,由各单位按上述要求于202315日前报送至市医保局。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3110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将参保信息登记表、汇总表上报市医保局,征缴票据按规定上缴、结报市税务局。

八、部门职责

(一)市税务局、医保局负责全市居民医保征缴的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市税务局为申报缴费主体,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负责管理票据使用、票款申报入库等,开展征缴知识宣传辅导和有关业务培训,做好医保退费工作;市医保局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做好系统维护,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有关业务培训。

(二)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居民参保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参保情况摸排、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参保登记、信息统计、定额补助对象个人缴费征收等工作。各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参保居民进行线上缴费。

(三)市财政局负责各类资助资金划拨工作,按时足额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分别负责全市2022年度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防止返贫人口等特殊群体的认定审核,并落实相应资助参保政策;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信息,为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人员信息查询提供协助。市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学校推进学生在线参保工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征缴工作推进等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是省定民生实事,已纳入省市考核及宣城市医疗保障目标管理考核。为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有序推进参保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完成参保工作任务(具体目标任务数见附件2)。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征缴业务有序衔接。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辖区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压实到各村(社区),加强调度推进。要扎实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要强化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比对,严禁制度内重复参保,确保特殊群众无漏保。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要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视角宣传居民医保的目的意义、参保缴费及待遇保障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要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防范负面舆情。

(四)强化监督奖惩。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征缴期间严禁出现拒收、拒办或搭车收费等损害居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征缴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表


附件1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江晓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  勇(市政府办)

周燕燕(市医保局)   

 员:陈卫华(市财政局)

黄文武(市乡村振兴局)

 平(市税务局)

王志云(市医保局)

胡绍武(市教体局)

金帮俊(市公安局)

杨前成(市民政局)

 林(市卫健委)

卢祖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丹(市残联)

 俊(市融媒体中心)

 璠(桃州镇)

汪雪境(新杭镇)

张乐华(邱村镇)

 洁(誓节镇)

 骞(柏垫镇)

 甜(杨滩镇)

于梦娜(卢村乡)

 欢(四合乡)

 华(东亭乡)

熊再亮(桐汭街道)

龚发平(祠山街道)

 欢(升平街道)

 

 

 

 

 

 

 

 

 

 

 

 

 

附件2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表

                                           单位:

乡镇名称

参保目标任务数

桃州镇

42538

邱村镇

57929

新杭镇

54468

誓节镇

56400

柏垫镇

37400

杨滩镇

38250

卢村乡

33400

东亭乡

17410

四合乡

18475

祠山街道

15633

桐汭街道

19857

升平街道

18769

 

4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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