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镇居住或户籍为我镇的居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参加。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评选标准
1、孝老爱亲好人:社会反响人品好;孝敬老人,关爱亲属、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和睦友好;在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帮助、勤奋工作、励志向上,群众口碑好。
2、诚实守信好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忠诚于自己从事的职业,信守自己的承诺,为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
3、自强不息好人:珍爱生命、自强不息、奋勇争先、不畏艰难、超越自我、彰显出时代精神,能自主改善生活、融入社会,能充分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
4、敬业奉献好人:爱岗敬业、开拓进取、默默无闻、勇于奉献,在工作领域内做出一定成绩,在社会上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
5、助人为乐好人:乐善好施,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6、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三、评选流程
“桃州好人”评选,采取社区上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选的办法进行。
社区上报:桃州镇下辖24个社区(村)每月上报社区好人成为“桃州好人”候选人。
审定评选:桃州镇评审委员会对社区上报的“桃州好人”候选人条件进行审定,确定“材料是否真实、符合评选条件”,再评选出每月“桃州好人”。
表彰奖励:年终组织“桃州好人”表彰颁奖活动,并通过宣传栏、微信、宣讲等形式,对“桃州好人”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四、评选要求
(一)按时上报。24个社区(村)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社区好人至少1人,填写《“桃州镇月评桃州好人”推荐表》发送至632756112@qq.com,联系人:黄庆艳,电话:6021558。
(二)每月评选。每月15日前,镇评审委员会审定、评选出2名“桃州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