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H7N9禽流感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全国流感监测方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德县行政区域内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广德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军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许笑慧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宣传部、卫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为成员单位。
领导组负责对本市辖区内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H7N9禽流感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时,县人民政府报请宣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疫区范围;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群防群控。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计委,负责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2.2 部门职责
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广德县应对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负责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防控政策和防控成效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根据国家发布的疫区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人员流动;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3)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做好病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监测工作;加强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研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县农委:负责开展对规模养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家禽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抽样检测和排查,一旦检出动物H7N9禽流感阳性样品,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等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要对规模养禽场、禽类屠宰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禽类强化免疫工作实施全覆盖,防止禽类疫情扩散蔓延。
(5)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生、农业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生禽类疫情监测信息;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以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6)县财政局: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做好防控应急贮备物资、设备、药品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协助做好防控药械的供应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橡胶手套、工业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做好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在H7N9禽流感发生期间,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根据通报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负责关闭疫情发生地的活禽交易市场并开展消毒消杀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对受感染的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接收和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和相关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做好因病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善后工作。
(9)县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组织对疫区封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计委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 应急处理准备
3.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结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3.2 强化培训
县卫计委要认真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全员培训,重点做好定点医院、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县农委应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疫病应急处置及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3 物资储备
各级各部门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配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标本采集、检测检验等设备、物资;其它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能做好相应储备。县人民医院要预留专用病区(病床)、设置合理转运救治流程,配备必需的诊断、治疗药品及抢救、救护车辆等设备,保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农业部门要建立市、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重点病疫苗、药品、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和通信工具等,一旦发生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能及时保障物资供应。
3.4 医疗机构
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及疑似病例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县人民医院。各级各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转送到县人民医院诊治,县人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针对可疑的发热肺炎或发热咳嗽病例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询问病例的病死畜禽类接触史及职业暴露史,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和院内感染控制。
3.5 协作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部门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 应急处理
4.1 预警与响应
(1)疫情预警。县卫计委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报省、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决策,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2)预警分级。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警分级按照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原卫生部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和《广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4.2 疫情的确认、报告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诊断。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
5 疫情的控制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即按职责要求处理。
5.1 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标本采集送检及消毒消杀工作。
5.2 医疗救治
县人民医院要组织医疗救治专家组,全力救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对疑似重症病例,按照相关程序转送到宣城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5.3 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密切接触者是指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人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或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需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其他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由县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一旦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就诊,并采集其咽拭子,由县疾控中心送宣城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5.4 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和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农村、建筑工地、车站及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师生、员工晨检制度,加强防治知识宣传,保持校舍良好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必要时经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停课措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坚持严格消毒制度,必要时责令停业;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采取就近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要严密监测疫情信息,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禁止集市、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必要时,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5 疫情的解除
经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全县疫情强化监测2周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控。
6 督办与督查
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部门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联动机制的建立、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应急物资储备等。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附件:广德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德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军(县政府)
副组长:许笑慧(县政府)
成 员:程 亮(县政府办)
袁顺刚(县卫计委)
林 青(县农委)
谢志坚(县市场监管局)
陈智勇(县财政局)
沈庆平(县民政局)
吕嗣平(县林业局)
徐海强(县委宣传部)
舒 同(县公安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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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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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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