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核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残联:
根据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及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按照《关于印发<广德县2017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福【2017】61号)文件要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困难程度变化(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不再符合享受条件,要及时上报县民政局核销后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于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要及时上报县民政局核销后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各乡镇民政所、残联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核销工作,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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