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加快推进我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县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截止目前,全乡6个村都实施农村“三变”改革;2019年消除无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规划宏霞村、太平村2个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以上,新增水塘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以上。
三、实施路径
根据《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四合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规划表1-3》,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八大主要路径,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及项目资金扶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积极争取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省级重点扶持资金作用,对省级重点扶持资金足额拨付到水塘村;对扶持的薄弱村,在县财政按照每村10万元的标准基础上,乡财政按照1:1标准予以配套。扩大信贷规模,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帮助经营主体申请“劝耕贷”“助农宝”等融资扶持。用好用活县财政安排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以奖代补资金。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到村的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及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外,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资金,交由村集体或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村集体领办、创办、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和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式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划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责任单位:乡财政所;配合单位:乡农服中心、各村、社区)
(二)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提高“三农”干部队伍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针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内容,分批分类选派村党组织书记到江浙先发地区开展轮训,提升党组织书记推动乡村发展的综合能力。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进一步深化“乡土人才”党支部建设。全面开展“三培双带”工程(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党员带头发展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配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活动,选派参加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创业人才示范研讨班。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牵头责任单位:乡组织办、乡农服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实行税费优惠。加强税费优惠和奖励帮扶,明确对新落户到村的企业(县经济开发区范围除外),三年内上缴税费对地方贡献的50%奖励给所在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推广以林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积极争取县内保险公司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降低特色农产品种植大户抗风险成本。积极争取小贷公司开展创新微贷支持,增强小贷公司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放的补充功能,提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要素保障水平。(牵头责任单位:乡财政所、各村、社区)
(四)落实用地政策。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产生收益归村集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牵头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五)突出项目牵动。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经营、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各类要素投入和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各类农业园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分类型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由乡镇统筹,与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各部门专门项目库。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一村一品”为抓手,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支持对已经建成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由村级集体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经营。支持多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积极整合涉农项目,将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重点向扶持的村倾斜。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牵头责任单位:乡经发(旅游)办、乡财政所、乡农服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六)强化帮扶联动。建立健全乡村干部包村帮扶机制。将联系重点扶持村或相对薄弱村,联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四联”工作法和乡党委委员担任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要内容和职责,乡党政负责同志每人确定1个村作为联系点,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配合做好城乡结对共建,加强与县直部门对接,依托村组干部例会,每季度搜集、协调、解决联系村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向村级组织资助发展建设公益性事业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推进各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乡组织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
(七)典型示范带动。开展星级示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评定,对达标晋档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争取县财政予以资金奖补。建立村班子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可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确定一批综合素质高、有成功发展经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建立“名村书记库”、打造“名村书记工作室”、开设“雁之声—书记论坛”等,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责任单位:乡组织办、乡农服中心;配合单位:乡财政所、各村、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谋划阶段(3月—4月)。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推进阶段(5月—11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按照专项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对薄弱村和重点扶持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发挥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技术等各类资源的叠加效应,引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1.全面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乡村申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从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分类型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强化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
2.选择年经营性收入5—50万元的村,进行重点扶持;对全乡薄弱村进行梳理分类,由县、乡两级进行项目扶持,年度消除2个薄弱村。指导项目村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乡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着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三)总结阶段(12月)。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总结,评选示范村,树立示范典型,提炼先进经验,形成具有一定影响的不同类型、具有特色的示范村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抓好档案收集整理,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农服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强化运行监管。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加强乡村农经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农经队伍,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三)分类推进实施。各村、社区要考虑本地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薄弱村着重给予资产性扶持,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级集体资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本地区域经济更好融合发展。
(四)强化考核督查。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乡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