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四合乡“三大一强”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7日
四合乡“三大一强”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德县“三大一强”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办〔2019〕41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使我乡汭河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涉及我乡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及其他“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汭河流域水质断面年均值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乡空气质量继续向好,PM10和PM2.5年平均值分别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乡内“散乱污”企业基本消除,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实现销号,生态红线管控和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开展汭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开展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力争2019年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少数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紧实施、限期完成。
全方位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所有信访件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已申请销号完成的,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县级验收单位组织核查验收,确保全面通过各级核查验收,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全力做好新一轮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汭河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2020年底前完成“汭河”流域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同时推进污水处理站提标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8月底前协助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督促有污水产生的企业完成污水池防渗漏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升级工作。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分级实施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行新增企业准入审查备案制度和乡、村两级网格化监管制度。
(四)开展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生态修复行动。切实发挥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清淤和保洁等工作,逐步改善水质环境,确保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五)深入推进“清废行动”。强化垃圾分类宣传,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力度,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持外来工业废物、垃圾等非法倾倒行为打击高压态势,牢牢堵住非法倾倒漏洞。进一步规范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加大对产生固体废物企业及堆存场所的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坚持存量上做“减法”,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七)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巩固非法采砂整治成果,加强监督执法,组织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持续开展水质联合监测,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全面完成焦村村接龙桥、太平村西冲、耿村村枣树湾三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八)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继续推进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基础管护工程建设和日常巡查管理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泰山自然保护区自查工作,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切实发挥林长制作用,强化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等相关政策。
(九)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建筑扬尘、废物焚烧等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全乡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工作。逐步在全乡重点区域推广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十)深入开展土壤修复治理。贯彻落实《广德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制定,并落实有关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污染地块开展修复。强化基本农田管理,严控通过毁田从事水产养殖等行为。
(十一)全面围剿“散乱污”企业。重点关注乡村结合部、“三线四边”、园区外等区域,实施“散乱污”企业拉网排查整治,同时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散乱污”企业清零专项行动。
(十二)着重整治资源型企业。持续加大对新型墙材、水泥建材等行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全面开展废石加工等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对破坏资源环境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十三)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提升工程。按照“淘汰一批,提升和规范一批”的总思路,扎实开展笋干生产企业环保提升行动,积极引导笋干生产企业向高质量、品牌化方向发展。同时,深入开展石材加工园区环境提升专项治理和竹木加工类企业环保提升专项行动,确保辖区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提升。
(十四)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核查验收准备。同时,积极开展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力争顺利完成核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乡“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乡环安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整改任务,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二)压实责任。形成乡、村(社区)两级领导干部包保及“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网。各村(社区)和乡直牵头责任部门迅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按月倒排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
(三)强化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地区破坏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抓住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四)严格考核。将“三大一强”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约谈,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1.四合乡“三大一强”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四合乡“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