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县主管部门 |
乡主管部门 |
专项资金名称 |
发放方式及标准 |
备注 |
1 |
市财政局、市农委 |
乡财政所、乡农服中心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
根据当年文件核批 |
乡镇上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乡镇不涉及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 |
2 |
市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标准:960元/人或1200元/人/年 |
3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标准:65周岁以下5400元/人/年,65周岁以上另外发放护理补贴4800元/人/年 |
4 |
市医保局 |
乡合管办 |
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 |
根据当年政策由市主管部门管理发放 |
5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服中心 |
农机具购置补贴 |
标准不一,不同机型不同标准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支持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 |
经测算,2019年补贴标准为88.5元/亩 |
7 |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保办 |
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 |
根据受灾程度及参保类别赔付比例不一 |
8 |
市水利局 |
水利站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 |
根据当年文件核批,所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施工方 |
9 |
市残联 |
乡民政所 |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
800元/人(一、二级);400元/人(三、四级) |
10 |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
医药费全免,护理费自理 |
11 |
市民政局 |
乡民政所 |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标准不一,由市主管部门审核 |
12 |
乡民政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标准不一,由市主管部门审核 |
13 |
乡民政所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标准不一,由市主管部门审核 |
14 |
乡民政所 |
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 |
610元/人/月 |
15 |
乡民政所 |
抚恤补助 资金 |
定期抚恤资金 |
6010元/人/季度 |
优抚定补资金 |
4115元/人/季度 |
16 |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
乡民政所 |
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 |
由市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和发放 |
1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125元/亩 |
18 |
市人社局 |
乡人社所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
基本养老金105元/人(按不同的参保标准发放参保补贴) |
19 |
市财政局 |
乡人社所 |
财政扶贫资金 |
标准不一,根据上级文件当年文件核批 |
20 |
市市应急管理局 |
乡应急办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1.1万 |
21 |
市文旅局 |
乡文化站 |
农家书屋工程 |
各村发放图书等实物,82册/村 |
22 |
市财政局 |
乡财政所、乡农服中心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
根据当年文件核批,所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