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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41X/201812-00099 组配分类: 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索引号: 00325441X/201812-00099
组配分类: 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20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建立科学、平等、规范的招生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同城“零择校”“零借读”; 坚持“两个为主”,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优先保障军烈属、引进人才、招商投资者(功勋企业)等子女入学。招生过程规范有序,招生结果公平公正,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县教体局与桃州镇、县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各公办学校资源容量和适龄人口分布情况,按照与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按工作程序,适时调整学校责任区,合理划分入学范围,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就近入学。

(二)科学制定招生政策。县教体局和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制定并公布招生政策,对招生对象、条件、程序、日程安排及所需材料予以明确。对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军人烈士、招商引资投资者、引进人才等子女及孤残儿童入学,要根据相关规定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入学,妥善解决各类群体子女入学问题。

(三)层层把关审验入学材料。县教体局和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政治品质过硬、招生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招生登记工作组,对入学对象提交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和住建委要加强户籍、房产等信息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对学校报送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逐一复审,鉴别真伪,并签字盖章确认。对招商引资投资者、引进人才、外来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学,县投促局、人才办、人社局、县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负责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县教体局和学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划片范围和招生政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过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责任督学等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教体局、桃州镇和县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施薄弱学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积极探索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加大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大力推进特色学校创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通过多种有效举措,使城乡各中小学逐步走上办学条件均衡、师资力量均衡、管理水平均衡、生源质量均衡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工作保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广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招生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县教体局和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对不符合入学政策的,一经查出,学校应立即退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配合县教体局做好相关工作。对伪造房产、户籍等入学证明材料,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处理;对为违规入学提供便利的单位和公职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委)予以严处。

 

附件1:广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广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22

 

 

 

 

附件1

 

广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长:刘  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江晓华(县政府副县长)     

  员:刘寒励(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端海(县教体局局长)

韩惠明(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王必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昌富(县委群工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副局长)

罗立忠(县人武部教练员)

胡贤仕(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绍武(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 怿(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从文(县委组织部非公委专职副书记)

盛传铭(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代军(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陈 涛(县投促局副局长)

巫 忞(县国税局副局长)

王帮红(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

陈德贵(县住建委党委委员)

李 艳(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朱召京(县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吴建红(桃州镇党委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胡绍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投促局、住建委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广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教体局、桃州镇、县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组织各校严格按政策实施招生,接受咨询和投诉,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教体局、桃州镇、县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社区及时宣传招生政策,营造全社会支持规范招生工作的舆论氛围。

县委群工部(信访局):负责学生家长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违规招生调查处理和问责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户籍管理,审核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坚决打击伪造房产、户籍等入学证明材料,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加强房屋产权证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房产信息,坚决查处和打击伪造、买卖房产证明等行为。

县人武部、县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人才办、人社局、投促局、民政局:分别审验军人、烈士、务工、经商、引进人才、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及孤残儿童入学的证明材料。

县住建委:负责审核申请人公租房情况相关信息。

县国税局:加强税票管理,查处开具虚假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