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推进
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破除婚丧嫁娶中不良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婚丧新风,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部署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切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目的,大力推进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筹建工作,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引导广大群众更新婚丧观念,破除婚丧陋俗,减轻群众负担,扎实推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时间要求
各村(社区)要在6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7月底前完成理事会筹建工作,8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1.成立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理事会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各村(社区)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共设理事若干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3-5名。建立理事包村民小组制度,每名理事包1—2个村民小组,及时掌握所包小组内村民的婚丧事信息。
2.工作流程。建立婚丧事申报制度,村内发生红白事后,事主要及时报告包组理事,包组理事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依照理事制度统筹安排。《村红白事宜情况上报表》每月5日前上报乡领导组办公室。
3.理事纪律。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协助村党组织、村委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主动联络包村小组,秉公办事;不得收受红白事主赠送的钱物,不得在红白事主家中大吃大喝;对红白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4.发挥老年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组建文明宣传员、乡风劝导员“两员”队伍,发挥各村(社区)老年协会作用,发挥老年群体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积极推动各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
(二)制定《章程》及各项制度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婚事简办制度》、《丧事简办制度》。《章程》及各项制度要细化、可操作,要制作版面上墙。特别是在理事会《章程》及各项制度中,要明确举办规模、宴席标准、设宴桌数等具体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红白理事会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和村(居)规民(公)约,制定本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实施方案,切实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各村(社区)领导小组名单和红白理事会成员名单、实施方案、“两员”名单于7月底前报乡领导组办公室和民政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党委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和落实不力的村在全乡通报批评;对“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年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供参考)
2 村婚事简办制度(供参考)
3 村丧事简办制度(供参考)
4 村红白事宜情况上报表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卢村乡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是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群众或村民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共设理事若干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3-5名。建立理事包村民小组制度,每名理事包1—2个村民小组,及时掌握所包小组内村民的婚丧事信息,做出相应的安排。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协助村党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第六条 理事会理事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会商,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由全体理事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的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婚嫁丧娶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大力宣扬勤俭持家、厚养薄葬等理念,主持或协助事主操办婚丧事,制止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和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建立婚丧事申报制度。村内红白事事主要及时报告包组理事,包组理事及时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后共同开会研究,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关于婚丧事的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村里制定的《婚丧事理事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各理事不得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不得吃喝,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予以讨论、修改和完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
附件2:
卢村乡 村婚事简办制度
为推进乡风文明行动,抵制铺张浪费,推动移风易俗,做到婚事新办、简办、文明办,现立足全村实际,经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婚事理事制度。
一、提倡婚事简办。婚事要提前10天进行上报,签订婚事简办承诺书,做到仪式从简,人员从少,杜绝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滥发请柬,不大收礼金,不借机索要钱物。
二、遵守健康文明的社交礼仪。在操办婚事中原则上不得赠送、收受非亲人员的礼金、礼品,随礼金额控制在200元以内。
三、坚持文明办喜事。无论男方结婚,女方出嫁,提倡不摆放彩门,禁放烟花爆竹,不扰民、不阻碍交通、不污染环境。
四、简化婚礼程序,鼓励婚事新办。婚礼仪式尽量一次完成,不搞家里一套、酒店一套的重复仪式,避免浪费,杜绝高消费,不聘请价位高的婚庆公司办仪式。倡导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植纪念树等新的婚礼形式,让红事充分体现传统文化、家风传承和感恩教育,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五、宴席操办标准。婚宴酒席控制在20桌以内,餐次为一餐,每桌菜品不超过16个,菜金不超过500元。
六、迎亲不用豪华车队。迎亲车辆控制在10辆以内,不用高档车,不绕远路炫耀车队。
七、违反规定处理办法。凡不遵守规定,坚持大操大办的,不准参加村里的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三年内不享受村里的任何福利待遇。
附件3:
卢村乡 村丧事简办制度
为深化乡风文明行动,提倡厚养薄葬,抵制铺张浪费,推动移风易俗,做到丧事简办,现立足全村实际,经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丧事理事制度。
一、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逝去时丧事从俭,禁止大操大办,烦扰邻里。
二、发生丧事后,事主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村红白理事会,并签订丧事简办承诺书,红白理事会要在第一时间帮助料理。
三、祭奠仪式从简。简化治丧仪式,停柩时间一般为3天,提倡当日入葬。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不得组织大规模的送丧活动,禁止大办丧宴;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沿路抛撒冥币、烧纸;不使轧制的别墅等带有封建色彩的丧葬用品;除至亲家属外,其他旁系亲属戴白花。
四、遵守健康文明的社交礼仪。在操办丧事中原则上不得赠送、收受非亲人员的礼金、礼品,人情控制在200元以内。
五、宴席操办标准。出席丧事宴席控制在20桌以内,餐次为一餐,每桌菜品不超过16个,菜金不超过500元。
六、严格按照规定治丧路线出行。送葬车辆控制在10辆以内,花圈控制在10只以内,不在沿线公路和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
七、违反规定处理办法。凡不遵守规定,坚持大操大办的,不准参加村里的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三年内不享受村里的任何福利待遇。
附件4:
卢村乡 村红白事宜情况上报表( 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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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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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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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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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酒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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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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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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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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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签字) 会长:(签字) 联村干部:(签字)
注:本表每月5日前上报乡领导组办公室,丧事事宜第一时间上报乡民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