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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583/201908-00071 组配分类: 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度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索引号: 003254583/201908-00071
组配分类: 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度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关于做好2019年度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士兵安心服役,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现役义务兵优待金继续实行全县统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范围和优待金标准

(一)优待范围。现役义务兵(2017年秋季入伍和2018年秋季入伍的义务兵)、在乡复员军人,优待面为100%;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以下简称“三属”)优待面不低于50%;残疾军人(退伍)优待面不低于20%;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伍军人优待面不低于2%。

(二)优待金标准。现役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23007元;在乡复员军人和“三属”按现役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50%发给,即标准为11503.5元;残疾军人(退伍)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伍军人按现役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5%发给,即标准为8052.45元。

(三)立功奖励标准。对现役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二、资金来源和兑现时间

现役义务兵、在乡复员军人和“三属”优待金由县财政负担;残疾军人(退伍)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的优待金由各乡镇财政负担。

优待金实行一卡式发放,现役义务兵优待金于8月1日前兑现,在乡复员军人、“三属”、残疾军人(退伍)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的优待金于12月31日前兑现。

三、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工作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军区司令部《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民优字〔2012〕244号)文件精神,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

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及军队文体类专业人员的家庭,不享受优待金。

四、有关要求

优待金兑现是地方党委、政府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关怀和照顾,也是优抚工作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做好优待金兑现前的名单和户口核对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并确保优抚政策的落实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