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4663/201905-0002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柏垫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柏垫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柏政〔2019〕50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003254663/201905-000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柏垫镇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通知 | ||
名称: | 关于印发《柏垫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柏政〔2019〕50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截止3月23日,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28人失踪、94人重伤,该起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强烈。根据镇安委会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柏垫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请各企业于4月11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情况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镇安监环保办。(联系人:程诚,联系电话:15345634990,电子邮箱:904140156@qq.com)
2019年4月1日
柏垫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江苏响水“3·21”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本镇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署要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治理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力、无望的生产经营单位,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和严格的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安排
本次行动集中三个月时间进行(2019年3月25日至6月3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全面排查。
(一)自查自改(3月25日至4月1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自查自改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对本企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企业自查情况4月11日前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环保办(见附件),自查中存在其他问题一并报送。
(二)检查整改(3月25日至6月20日)。全镇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排查检查,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一些问题,要做到有处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全部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交办。同时,要认真分析、及时跟踪、严格复查,确保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高(6月21日至6月30日)。镇安委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掌握辖区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强化整改提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冶金工贸、建筑施工、消防、校园、旅游、水利、特种设备、职业健康、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的企业。
(一)重点部位环节
非煤矿山:矿山高边坡防垮塌、爆破作业等专项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停产复工、汛期等重要时段矿山安全监管情况。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的执法管控力度,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等行为。
道路交通:突出“两客一危”和货运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章行为情况;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管控情况。
冶金工贸:涉汲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生产设施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区域防水、防潮情况;地面以下生产设施安全防护和物料管理情况;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建筑施工: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土方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安全情况;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消防安全:开展商场超市、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小服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易燃易爆仓库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对排查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管控措施,落实挂牌督办、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并销案工作情况等。
校园安全:对校舍等校园教学生活等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教室、食堂、实验室、厕所、围墙、栏杆、运动场、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情况,灾害性天气预警及关停情况,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现象发生,山地旅游和野外旅游等组织单位控制人员规模并配备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水利: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水利工程、河道等监测预警工作情况;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特种设备:集中开展锅炉、气瓶、叉车等设施专项治理情况。
职业健康: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铸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竹木加工等其他企业新进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等。
镇安委会要针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涉氨制冷环节的专项整治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液化气充装、农用电、森林防火等认真开展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履职和保障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责任投保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全镇要结合实际,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二)严格执法检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镇在检查中,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强化整改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检查中应当处罚的要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突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严防明停暗开、死灰复燃。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营造舆论氛围。全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要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工作重视、方法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大力宣传报道,对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特别是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要及时公开曝光。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情况表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自 查 项 目 |
自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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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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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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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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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是否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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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负有同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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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班子成员是否实现“一岗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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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定期向董事会和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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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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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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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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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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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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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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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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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被派遣劳动者是否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培训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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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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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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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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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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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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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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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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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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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符合疏散,是否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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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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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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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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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是否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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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按规则佩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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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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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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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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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风险防控“六项机制”是否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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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企业存档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99号 邮编:242200 运维电话:0563-6022923 0563-60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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