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四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四宝同志任督查督办室主任;
杨林有同志任安监环保办主任;
郑世媛同志任宣传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戴正陶同志任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招商(项目)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安监环保办副主任,免去党政办工作人员职务;
免去刘伟同志团委书记职务;
杨溧同志任旅游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猛同志任农路办工作人员,免去城建办工作人员职务;
张翠同志任农路办工作人员,免去城建办工作人员职务;
彭婷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免去农路办工作人员职务;
王美吉同志任农经站会计,免去财政分局工作人员职务;
余顺荣同志任党政办综合秘书、组织干事;
胡良玲同志任党政办综合秘书、宣传干事、督察督办室工作人员;
潘璐斌同志任党政办综合秘书、统战宗教干事、纪检干事;
彭莘梓同志任组织干事;
周万鹏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肖琪同志任统计员、旅游干事;
程诚同志任安监环保干事、食安办工作人员、消防干事;
杨颖同志任党政办综合秘书、教育干事、防震减灾助理员;
张驰同志任民政干事、工会干事;
免去李飞同志农路办副主任职务。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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