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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663/201801-00063 组配分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基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7 发布日期: 2018-01-17
索引号: 003254663/201801-00063
组配分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基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7
发布日期: 2018-01-17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基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日常工作规程,打牢工作基础,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关于推进2013年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县政办〔2013〕6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流转协议程序:

1.流转双方遵循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拟定土地流转合同的主要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或未经承包方授权而代替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流转合同文本应参照农业部指导性规范文本(各乡镇自行复制),也可结合实际,进行简化,其主要内容必须涵盖以下要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0)其他。

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他人利益。

3.土地流转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须一式四份,村委会作为流转鉴证一方必须在流转合同上盖章。流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二、严格流转指导程序

1.村(社区)应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指导站,成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构,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协议,加强对流转受让方生产经营的协调服务,加强对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督,防止非农化。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必须“双到位”,即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到位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即乡镇土地流转合同备案档案规范完善,流转农户花名册等各种汇总表册齐全完善。

三、严格遵守工作职责

1.村(社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和指导辖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审核流转土地农户土地流转实际状况,转入方是否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对流转土地的用途进行监管;做好矛盾协调和处理等。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做好流转土地农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工作;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盖章存档备案,受理因土地流转或合同纠纷而产生的信访案件,积极进行纠纷调解,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3.县农委农经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组织实施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经营政策; 部署并指导乡镇及村(社区)土地流转工作依法、合理、规范、有序的开展;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审核合同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完整性,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