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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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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145/201805-0006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18〕45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发布日期: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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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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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18〕45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发布日期: 2018-05-31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德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广德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广德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德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环境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各类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防范。对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治理。要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我县气候及地质环境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皖南山区和沿江平原的过度带,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210天左右,夏热冬冷,梅雨期40天左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差异较大,一年四季降水差距很大,春季降水占全年降水的32%,夏季占38%,4月进入雨季,5月梅雨连绵,日降水量50 mm以上的暴雨较常见,主要集中在5至9月,暴雨次数占全年的75%。县内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断裂发育,是地质灾害多发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切坡修路、建房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平衡,造成地质环境更加脆弱,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从而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三、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易发时间段。根据气象部门数据预测,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与多年平均程度相当。2018年6-8月为我县降雨集中时期,期间雨天多、雨量大、暴雨频繁、河水陡涨,极易诱发各种地质灾害。根据区域特点,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段为5月至9月(主汛期)和冰雪融化时期。

(二)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通过对历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新杭采空塌陷区、卢村乡、杨滩镇、柏垫镇、四合乡等山区乡镇,生产矿山和简易修建的乡村公路。特别是早期切坡建造的土木结构房屋、乡村公路,在暴雨、连阴雨和冰雪融化期间,受地质灾害威胁程度较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要任务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乡镇在汛前要对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厂所在地、乡村道路、重点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个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抢险救灾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资料归档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3、在汛期加强巡查,特殊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并做好监测记录。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及时启动应急抢险,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上报。

4、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户、监测员为一体的群防群测机制。对主要地质灾害点要划定警戒线、树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灾害类型、威胁范围、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对每处监测点(详见附表2)都要落实监测员,签订监测员聘用协议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伤亡事故。

(二)县重点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措施

经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地质灾害专家对各乡镇排查报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核查后,确定我县2018年新增地质灾害点29处。2017年的7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核销48处后剩余28处,现全县实有地质灾害点57处。2018年计划进行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32处34户,工程治理2处(新杭镇洪山村下白阳、柏垫镇粮长村方边组),其余23处以观察、监测为主。

1、避让搬迁地质灾害点32处。分布在四合乡14处、柏垫镇3处、杨滩镇8处、卢村乡7处。由所在乡镇选定安置点,组织实施搬迁避让,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房屋拆除工作,8月份由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所在乡镇共同组织初验,初验时房屋未拆除的取消资金补助,验收通过的由国土资源局组卷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彻底消除灾害隐患。

2、工程治理点2处。新杭镇下白阳地质灾害点已批准为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新杭镇政府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广德县新杭镇洪山村下白阳组滑坡工程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柏垫镇粮长村方边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柏垫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广德县柏垫镇粮长村方边组崩塌地质灾害勘查及工程设计》方案和县政府批准的时间进度表进行施工,尽快完成治理任务。

3、观察监测地质灾害点25处(含工程治理点2处)。明确乡、村、组责任人和监测员,加强监测,发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避让并上报有关情况。

4、对各乡镇未确定为地质灾害点的切坡建房户。由各乡镇组织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确定乡、村、组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处理并上报。加大宣传、排查和巡查力度,切实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威胁。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实增强责任感。建立县领导指导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监测、预防、转移居住、避让搬迁责任;县国土资源局是地质灾害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县住建委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要认真履行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公路沿线、公路施工现场及取土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县铁路办要做好铁路沿线、高铁施工现场及取土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安监局对矿山的开采边坡及废土场加强监测和巡查;县水务局要履行河流、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旅游局要履行山区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危险景点应落实应急措施;县气象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报水平;县林业局要做好全县林地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县财政局要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民政局要统筹做好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和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做到“五到位”:一居民建房地质灾害要评估到位;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要落实到位;三是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发送到位;五是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防治预案和人员到位。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面向基层,加强宣传。通过制作专题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展板等多种形式,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推广地质灾害简易预警设备,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预警水平,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能力。组织全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2018年计划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32处34户,按4万元/每户(省级3万元/每户,县级1万元/每户)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共计136万元(省级102万元,县级34万元)(详见附表2)。下白阳治理项目经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及补偿费用共366.5万元(省级资金228.8万元,县级资金137.7万元),25处观察监测点监测员每人每年按1500元补助,计3.75万元(县级资金),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技术服务费10万元(县级资金),合计资金516.25万元(其中省级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补助330.8万元,县级185.4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从采矿权价款中列支。

避让搬迁补助资金通过验收后由县财政局按4万元/每户标准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省级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每户3万元,合计102万元由县级财政提前垫付,再向省申报搬迁避让“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监测员补助和技术服务费13.75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国土资源局按合同支出,下白阳项目治理资金366.5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新杭镇政府按合同支付。

(四)严把地质灾害预防关。持续抓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和集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