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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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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145/201906-000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6-12
索引号: 003254145/201906-000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6-12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12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姚远培和陈忠良代表:

按照县政府召开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交办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宽松土地使用政策,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28号)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县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专门研究出台了《广德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广发〔2018〕1号),明确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农”规划引领,加大对“三农”的要素保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一是资金保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公共财政要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专项资金(含已安排的美丽乡村、竹产业、旅游等),并实施好涉农资金项目整合意见,统筹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和支持现代农业、农村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各乡镇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财政支农的支出比例。二是用地保障。县政府每年将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探索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乡村旅游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是规划保障。实施“三农”规划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制定《广德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完善全县农业产业主体功能区和优势农产品战略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全域乡村的产业布局、空间形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二、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美好乡村建设。县政府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政〔2017〕103号),大力开展节地挖潜,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奖励机制,执行土地整治项目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提高乡镇土地整治积极性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三、2016年, 我县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了《广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县办〔2016〕54号)和《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县、乡筹集1000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村级发展项目进行扶持;自2017年开始农村“三变”改革,按照“整县推进、分步实施”原则分步推进。“三变”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县现已有82个村实施“三变”改革(其中2018年新增68个);其余51个村2019年底前将全面实施。2018年共有12个村进行股份分红,3.67万人共分红173.17万元。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我县创新思路,拓展改革路径,多举措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涌现出一批改革示范村、样本村。通过几年的探索,已初步形成六种发展模式: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资金入股型、项目支持型。其中资产经营型,指对村集体闲置的厂房、闲置校舍、老村部等设施,采取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搞综合营运开发,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如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利用征地拆迁事务费兴建标准化厂房出租,投资320余万元,建成了3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对外出租每年收益在30万元以上;根据中组部(中组〔2018〕18号)文件精神,将从2018年开始连续五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我县在制定的《广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草案)中,提出了六大扶持措施:政策推动、资金促动、项目牵动、帮扶联动、能人拉动、示范带动。其中,建议政府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用地项目。将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10%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农设施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产生收益归村集体。目前方案正在审核过程中。

四、针对代表所提出的关于使用一些遗留学校、村企等废弃旧址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出租以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需符合全县产业政策、布局规划、环保及土地等审批要求,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人:丁蒙             联系电话:18095639017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