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住建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住建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56496117-3/201808-0006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4 发布日期: 2018-08-24
索引号: 56496117-3/201808-0006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4
发布日期: 2018-08-24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次会议

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孔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旅游相结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长期性工作,结合棚户区改造,增加城市旅游功能是十分可行且有必要的。根据广德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广德全域旅游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县将着力构建“1135”的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其中广德城区旅游在全县旅游发展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和省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规定棚户区改造基本原则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安徽省棚户区2018—2020年改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中再次要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案中明确了棚改范围内有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的,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对已经确定为历史建筑或经鉴定有保存价值的建筑,不得纳入棚改范围进行简单拆除。近年来,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将涉及到的相关建筑纳入棚改范围。

你提出的结合棚户区改造提升广德旅游的建议符合我县旅游发展实际,我们非常赞同。在现行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责成县住建、旅游、文化等部门加强对接,提前谋划,力争将旅游元素尽可能融入到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街道、公园广场等城市功能元素中。一是以《广德县老城区保护与更新规划》为指导,以规划休闲慢城为理念,充分融合老城区古城韵味,重点打造天寿寺、鼓角楼两大老城核心节点,形成吸引核。二是梳理老城内部交通体系,结合老城区及周边一批公共停车场的布置,提升老城区交通通行能力,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结合环城河景观提升工程,环城河水系治理工程,打通老城绿脉,营造绿水拥城的景观格局,提升城区旅游吸引力。

 

 

 

                                 2018630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