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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496117-3/201808-0005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4 发布日期: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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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24
发布日期: 2018-08-24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正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绿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绿化是城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程。我县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县园林局按照《绿化养护工程考核办法》,定期对城区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及公共绿地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督促整改。在要求绿化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提前报备的同时,责成县住建委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路长制工作,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巡查,要求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下一步,我县将结合省住建厅即将建立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的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将信息数据作为企业参与绿化养护建设投标的重要条件。加强部门联动,责成县住建委、城管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加大对绿化养护施工的过程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形象。

 

 

             2018627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