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496117-3/201702-00030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2-03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索引号: | 56496117-3/201702-00030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2-03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省编办关于整合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皖编办〔2015〕111号)、《宣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宣编〔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职责正式移交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二)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职责正式移交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三)根据《关于设立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广编【2014】26号)文件精神,将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房改基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职能交给广德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四)加强的职责
无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拟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
10、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13、落实国家、省新增的相关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
行政 |
2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事业 |
3 |
公用事业管理局 |
事业 |
4 |
园林局 |
事业 |
5 |
监察大队 |
事业 |
6 |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
临时机构
|
|
|
|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 |
高铁站前路(PPP项目) |
启动工程建设 |
征迁、方案设计 |
征迁、方案设计 |
完成征迁 |
启动工程建设 |
2 |
高铁站前广场及停车场 |
启动工程建设 |
征迁、方案设计 |
征迁、方案设计 |
征迁、方案设计,启动招标 |
完成征迁、启动工程建设 |
3 |
凤井小区 |
竣工验收 |
单体主体验收,部分单体内外粉刷 |
单体装修、安装完成,附属设施施工 |
附属及配套完成,分户验收完成 |
竣工验收 |
4 |
文府南苑 |
竣工验收 |
室内外粉刷完成80%、附属开始施工 |
室内外粉刷完成,附属配套完成50% |
分户验收完成,室外附属配套完成 |
竣工验收 |
5 |
凤凰小区四期及附属配套 |
I标装饰装修;II标段竣工验收;附属配套完成50% |
I标基础施工;II标主体结构施工 |
I标主体结构施工;II标主体验收;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
I标主体结构施工;II标完工;附属配套工程施工 |
I标装饰装修;II标段竣工验收;附属配套完成50% |
6 |
七凤苑小区 |
III标主体封顶,内外粉刷完成 |
附属工程施工;III标基础施工 |
附属完工;I、II标交付;III标主体结构施工 |
III标主体结构施工 |
III标主体封顶,内外粉刷完成 |
7 |
文化中心 |
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完成80%;图书馆、档案馆装饰完成60%;规划馆、博物馆布展完成50%。 |
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及图书馆、档案馆室内装饰进场;博物馆、规划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
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完成20%;图书馆、档案馆装饰完成20%;博物馆、规划馆布展完成10% |
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完成50%;图书馆及档案馆装饰完成40%;博物馆及规划馆装饰布展完成30% |
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完成80%;图书馆、档案馆装饰完成70%;规划馆、博物馆布展完成70%。 |
8 |
历史文化街区 |
启动工程建设 |
征地拆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及方案设计 |
启动工程建设 |
9 |
太极大道改造(PPP项目) |
完成工程量30% |
征地拆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地拆迁、启动工程建设 |
完成工程量30% |
10 |
大木桥重建及双桥路(PPP项目) |
完成工程量30% |
征地拆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启动工程建设 |
完成工程量30% |
11 |
横山北路改造(桃州中学—北外环)(PPP项目) |
工程完工 |
征地 |
征地 |
完成征地、启动工程建设 |
工程完工 |
12 |
经十一路(西外环-凤翔路)(PPP项目) |
完成工程量30% |
启动征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启动工程建设 |
完成工程量30% |
13 |
西区排涝泵站及生态停车场(PPP项目) |
工程完工 |
启动征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启动工程建设 |
工程完工 |
14 |
景贤街、迎春街、桃州中路及复兴街道路改造 |
工程完工 |
完成前期协调,施工单位进场 |
完成工程量的80% |
工程完工 |
/ |
15 |
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工程完工 |
项目的调查设计 |
招标及进场施工 |
完成工程量的90% |
全部完工 |
16 |
老旧小区改造 |
工程完工 |
桃苑:雨污水管、弱电、燃气施工;邮苑:前期工作;滨河:启动招标 |
桃苑:道路、停车位面层施工;邮苑:施工图设计;滨河:进场施工 |
桃苑:完工;邮苑:雨污水、弱电、燃气施工;滨河:完成90%工程量 |
邮苑:完工;滨河:完工 |
17 |
中央公园项目 |
完成80%工程量 |
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及招标等前期工作 |
启动建设 |
完成40%工程量 |
完成80%工程量 |
18 |
无量溪公园(西岸)提升工程PPP项目 |
工程完工 |
完成30%工程量 |
完成80%工程量 |
工程完工 |
/ |
19 |
城区环境整治及绿化景观提升 |
工程完工 |
部分完成招标 |
部分开工 |
工程完工 |
/ |
20 |
环城河整治 |
完成20%工程量 |
征地拆迁 |
征地拆迁 |
完成10%工程量 |
完成20%工程量 |
21 |
熙春河公园 |
工程完工 |
完成规划设计及招标等前期工作 |
完成征迁,启动建设 |
完成40%工程量 |
工程完工 |
22 |
祠山公园一期(横湖周边) |
完成40%工程量 |
完成规划设计及招标等前期工作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启动建设 |
完成40%工程量 |
23 |
粮长河公园一期 |
完成40%工程量 |
完成规划设计及招标、征迁等前期工作 |
征地拆迁 |
完成征迁,启动建设 |
完成40%工程量 |
24 |
春熙湖畔一期 |
二次结构施工 |
一层主体完成 |
主体结构施工 |
主体结构封顶 |
二次结构施工 |
25 |
凤凰城项目 |
主体结构部分完成 |
基础开挖完成 |
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
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
主体结构部分完成 |
26 |
金峰凤麟府 |
主体施工 |
桩基施工 |
地下室施工 |
正负零层完工 |
主体施工 |
27 |
天玺二期 |
主体施工至十二层 |
桩基进场,完成50% |
桩基完成,地下室施工,完成50% |
地下室完工,主体施工至三层 |
主体施工至十二层 |
28 |
广德县碧桂园 |
精装修进场 |
基础部分完成 |
主体结构施工 |
主体结构封顶 |
精装修进场 |
29 |
城北停车场及修理厂项目 |
完工 |
前期工作 |
征迁及时完成后,3个月完成施工图 |
完成PPP程序,下部结构层施工 |
完工 |
30 |
北外环生态防护林 |
完工 |
完成征地及青苗补偿 |
完成土方回填和地形平整 |
绿化施工完成80% |
完工 |
31 |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粮长河项目区 |
完成主体工程 |
完成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 |
完成50%工程量 |
完成80%工程量 |
完工验收 |
32 |
实验小学西校区 |
8月完工 |
主体封顶;智能化进场;强电进入招标准备阶段 |
装饰完成;强电进场;景观绿化完成80% |
8月完工 |
/ |
33 |
棚户区改造项目 |
工程完工 |
确定方案及改造区域 |
完成40%工程量 |
完成80%工程量 |
完工 |
第二部分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8.92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483.50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30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22.0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9.77万元,占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6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3.50万元,占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30万元,占28%;医疗卫生支出22.0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9.77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03.5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长27.40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行政运行”预算303.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41.3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93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92.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22.0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2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2.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39.7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82万元,增长13%,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0.02万元,“提租补贴”预算9.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1.0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5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80万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8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支出900万元。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991.0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199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8万元,占25%。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19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09万元,占4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80万元,占59%,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本级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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