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普〔2018〕22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广德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
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有效线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决定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现在开始,到4月15日,县法宣办和县法治宣传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大型广场和乡镇街道集中举办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骨干、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宣传活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工作特点,在工作、生产区域悬挂、张帖相关标语、横幅,形成浓烈的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户外宣传。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办公室要在县城区公园、广场内设立固定标语,各乡镇、村(社区)要在乡镇街道、村头、矿区、景区设置固定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卫计、市场监管、交通、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灯箱、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扩大声势。
(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县广播电视台要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相关信息。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办公室要通过电视台和简报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选取已侦破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评析,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信、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级、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请各相关单位于本周五下班前将本地、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报县法宣办(司法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把握宣传导向,凡是拟在县级以上媒体、网站及新闻媒体平台宣传的稿件信息要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审核批准。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县法宣办。县法宣办将适时通报活动情况。
附件: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附件: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2、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3、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坚决扫黑除恶势力
4、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打击破坏基层换届选举行为
5、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举报电话(6818106)
6、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助推 环境综合整治
7、依法依规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坚决打掉宗族黑恶势力
8、依法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深挖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
9、依法严厉惩处“矿霸”、“乡霸”、“工程霸”、“村霸”、“恶霸”等黑势力。
10、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
11、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2、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坚决铲除"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4、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
15、坚决打击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活动
16、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6818106)
17、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路可逃
18、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
19、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20、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2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22、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3、统筹各方资源,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24、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举报电话(6818106)
25、坚决扫黑除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6、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27、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行为
28、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29、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
30、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31、依法打击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32、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33、严厉打击“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4、坚决打击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犯罪行为
35、坚决打击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36、坚决打击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
37、依法打击高利放贷、恶意逃债、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38、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9、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掀起扫黑除恶新高潮
40、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41、高举法治利剑,铲除黑恶霸痞
42、出重拳,用重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43、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广德
44、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
报: 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广德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