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宣城市东境,苏浙皖三省交界处,区域面积 2145 平方公里,辖6镇3乡,136个行政村(社区),人口51.77万。自2017年以来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全县9个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成,司法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基础设施、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设卓有成效,现将我县司法所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2007年,广德县在宣城市率先解决了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辖区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辖区内司法所人、财、物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根据广编[2007]1号《关于乡镇司法所机构编制设置的批复》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司法所均为副科级建制单位。
二、提升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实队伍力量。
1、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所队伍战斗力,近年来积极协调编办、组织、人事等部门,聘用了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共3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13人,基层特岗8人,乡镇事业编1人,专职人民调解员15人,大专以上学历(含进修)90%以上。其中三人所3个,四人所3个,五人所2个,六人所1个,确保了乡镇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社区矫正协理员、1名专职安置帮教协理员和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标准,基本上达到省厅“规范提升工程”相关要求。今年10月县局招录的三名政法干警已在司法所进行实习锻炼,明年即将毕业上岗,将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优先保障司法所队伍建设。
2、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专题培训、旁听案审、案例研讨等形式,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司法行政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县司法局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2天以上。今年以来,县局共选送司法所30余人次参加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促进了司法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升。
三、以规范化配置为基础,全面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9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在160㎡以上,人口较多的桃州、新杭都超过200㎡。全部实现了司法所相对独立办公。各司法所功能室齐全,电脑、电话、打印复印一体机、照相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均配备到位,充分满足了现代化基层工作需要。各司法所均安装政法专网,配备专网电脑10台,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实现网上系统信息化办公。
四、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法律服务有序推进。
1、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全县共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调委会151个,其中包括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3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个,信访事项调委会1个。今年以来,我县各乡镇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3587件,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业。
二是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落实到位。
2016年11月,县局联合县综治办、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荐、审核等一系列程序,确定了18名专职调解员,并于2017年1月全部上岗,2018年县局续聘了15名乡镇专职调解员。经过两年的工作,全县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595件,其中调解成功554件,调解成功率93%,形成书面协议392份
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前沿“窗口”建设。
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的同时,不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加强个性化调解工作室建设。县局精心挑选了一批热心调解、经验丰富、群众信赖、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指导建立了如卢村乡“杨功成个人调解室”、新杭镇“工伤事故调解室”、东亭乡“高铁建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多个个性化调解室,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熟悉当地情况、深受群众信任、居民接受度高的优势,有利于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四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2018年县局积极启动“访调对接”工作,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及民间复杂纠纷。在县信访局建立了信访事项调委会,聘用了两名专职调解员。同时规范设置了信访调解室,9个乡镇和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均设立了调解室,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信息预警机制。今年各调解组织受理信访矛盾纠纷45件,成功调解40件,其中化解信访积案2件,导入诉讼等其他渠道5件,成功率达88.9%。
五是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2016年11月我县将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相关费用共计38.16万元纳入县、乡(镇)财政保障,各承担50%。同时县局积极制定出台了广司(2016)62号文件《广德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以案定补的制度,规定补助标准为30、100、200、500元。
2、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为社会稳定护航。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2018年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31人,同期解矫230人,有3人被依法收监,有39人被警告处分。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273人(其中:缓刑25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 3人),无脱漏管现象。今年以来对21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了手机定位,开展定期不定期定位巡查。桃州司法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已与广德县家和社会组织签订《广德县社区矫正人员服务项目协议书》,将桃州镇辖区内9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工作及走访委托广德县家和社会组织开展,并邀请著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轮流坐班,入矫时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
二是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共列管刑释解教人员374名。通过跟踪帮教、监督管理与政策扶持等“刚柔并济”的措施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帮扶,有效地将本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县局积极指导各所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要求各司法所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完善并确定帮教组织和工作人员,防止脱漏管。对外出务工的,要做到走访其近亲属,村(社区)及与本人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2018年我局已成功核查内外网监狱反馈的服刑人员信息27人,安置帮教人员衔接率为98.3%。
三是重要节点工作:在十九大期间、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集中摸排和走访活动。2017年县局领导班子实行了包保责任制,要求对其包保的乡镇辖区内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走访活动和帮教谈话。2018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司法所进一步摸排重点帮教对象和黑恶势力线索,对发现有涉黑涉的刑释人员立即上报。活动期间县局和司法所共走访安置帮教对象278人,对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人员家庭开展了帮扶活动,每年春节前夕安排专项帮扶资金七千余元,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生活困难救助18人。
四是远程会见工作:近年来县局进一步加大宣传远程帮教会见工作的力度,扩大其影响力,积极开展了远程探视和刑释人员必接工作,2018年截止目前共开展远程探视59起,成功56起,成功率为95%。
3、法治宣传氛围浓厚、法律援助惠及面广。
近年来全县各司法所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依托“法治家庭”建设等活动,认真开展了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了宪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了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初步形成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18年司法所高质高效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办理法援案件525件,已完成年度任务,法律援助实现了“应援尽援”。
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为了给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县司法局努力建立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9个乡镇全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完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集成法律咨询、群众维权、矛盾化解、服务指引等4项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即时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具有覆盖广、见效快、成本低、更可控的优势。2017年我县积极启动了“一村(社区)一律师”试点工作,派驻律师驻点村(社区),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了群众借助专业法律力量规避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2018年我县13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迈入新台阶。
司法部两规章发布后,县司法局迅速转发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两规章到内网通知公告栏,并于3月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会学习新规章,同时建立了全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微信群,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学习,按相关规定开展业务。2017年县局已经为全县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每年按时更新数据,督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目前我县13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已经全部换新,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改制为合伙制。
五、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工作指导管理,推进司法所工作规范开展。
近年来,县局在省厅和市局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持续强化司法所建设,先后开展了“省级示范所”、“市级示范所”创建。每年都修订全县司法所综合考评办法,组织对全县9个司法所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县局积极规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今年县局落实司法所各项经费总额128万元,所均14.2万元,年均落实司法所人均经费3.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