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对突发性灾难应急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性灾难,做到“预有准备,反应快速,指挥正确,处理果断”,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灾难损失,结合档案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灾害危机人员生命安全时,要首先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在灾害处置过程中,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灾难损失,依据洛阳市有关应急预案,结合档案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2、档案优先的原则。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难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对档案资源的影响。
3、以防为主的原则。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局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预防体系,提高应对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二) 适用范围
凡在本县内发生影响档案安全保管的风灾、暴雨、水灾、雪灾、火灾、雷击、地质、地震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重大事故等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事件,不适用于本案。
一、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预警性自然灾害。本县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2) 广泛性自然灾害。发生全县性的自然灾害,对档案的安全直接构成威胁。
(3)区域性自然灾害。本行政管理区域内,受灾区部门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与紧急援助的灾情。
(4)其他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灾难。
(5)人为破坏、重大事故等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6) 上级部门预案启动同时受灾区档案局馆的预案相应启动。
二、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档案局馆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档案局馆长担人总指挥,分管副局馆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县档案局的救灾的组织指挥和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档案局馆的救灾工作。
(一)档案局馆突发性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预案启动后,是档案局馆发生灾情时,迅速了解灾情性质,组织指挥救灾工作和协调工作。
2、 会同县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调查,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3、平时定期对县的安全通报和预警。
(二)县档案局馆突发性灾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救灾行动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各小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发生灾情时,负责将局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达到相关人员和部门,做好救灾期间局馆内外联络,负责调度、协调各小组工作,向上级机关及时汇报灾情,做好灾情损失情况的调查统计,起草灾情汇报和信息报送工作,拍摄灾情现场图片。
2、救灾行动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管理科科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管理科人员组成。发生灾情时,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积极实施救灾行动特别是对火灾的初期扑救,参与做好人员、档案资料和贵重设施的疏散工作。
3、安全救护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导股人员组成。灾情发生时,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开展救灾现场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灾情重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
(三)档案馆救灾工作展开程序
突发性灾难一旦发生,首先要迅速查明情况,封锁控制现场,实施先期救助,紧急疏散人员和档案资料,配合专业部门处置灾情,并按下列程序迅速开展工作:
1、接到灾害预警、报警或发现火灾时,接警或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局突发性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火灾要立即展开扑救并报警)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组织人员到位,依照领导小组的指挥展开工作,同时每个成员手机开启,通畅联络。
2、综合协调小组迅速查明灾情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和向上级机关报告;传达领导小组部署,协调各小组行动;配合到达现场的公安消防、医疗、环保等专业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测、鉴定、取证,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提供依据;同时要做好对突发性灾害的录像、拍照和记录,以形成翔实的资料。
3、救灾行动小组要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电梯,打开所有安全通道,紧急疏散人员。如遇火灾,视灾情进行初期扑救或开启自动消防系统,对遇险人员进行积极救援,配合到达现场的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主动向有关方面提供供水、供电、消防设施设备、建筑结构、布局及人员分布情况,积极参与资料的抢救工作。
4、疏散引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引导查档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域,疏散中严禁使用电梯,注意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对馆藏档案资料的抢救疏散工作。
5、安全救护小组要迅速划定警戒区域,布设警戒线,对现场及相关区域进行封控,开展救灾现场的政治工作,对灾情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参与做好与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组负责,救灾资金分组负责的原则,县财政安排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用以帮助档案抢救。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因素、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每年安排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当发生自然灾害时,重点用于档案抢救和保护。
(二)物资准备
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消防、去湿、消毒等档案安全防护设施和耗材,配备救灾必备的车辆和通讯工具等。
(三)人力资源准备
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运机制,依托专业救灾人员,培训自救队伍,并对其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县减灾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局馆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全体人员做到“四个熟悉”,既熟悉局馆应急预案,能迅速有序的按照疏散通道紧急疏散;二是熟悉各类消防器材、设施的存放位置,能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三是熟悉遇到火灾、地震等时的紧急避险、逃生方法,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四是在处置灾害时各自的职责和岗位。
四、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局馆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县档案局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时,可同时超级上报。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程度和等级,人员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和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受灾档案局馆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档案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展开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备。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的部署,依指定路线将馆藏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四)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档案局馆应做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发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申请给与救灾支援。
五、 附则
本预案是我县自然灾害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