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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812/201706-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党史地方志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解读(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05 发布日期: 2017-06-05
索引号: 003253812/201706-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党史地方志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解读(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05
发布日期: 2017-06-05
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解读(4)
发布时间:2017-06-05 00:00 来源:档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相关量化指标情况说明 

1.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增长不低于50%,民生档案达馆藏的60%左右 
《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文件的通知》(档发〔2012〕14号)要求“确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主要目标”,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民生档案达到馆藏的60%左右”。 
2.省档案馆、省辖市档案馆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60%以上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全国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的比例,分别达到30—60%、40—75%和25—50%。”我省规划指标比国家规划确定的指标稍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档案信息化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方向,可以通过档案信息化促进档案基础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发展。二是安徽省档案馆是全国省级档案馆中首家建立省级电子文件中心的档案馆,省档案局馆起草的《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等3个文件,已作为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发布实施,我省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国家规划中设置浮动指标主要是考虑到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地区档案馆工作基础差距较大,我省应向东部地区看齐,而沿海发达地区已经提出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100%的目标。四是经过“十一五”“十二五”的发展,我省具备了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的条件。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省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2016年5月底,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比例已达37.6%,特别是难度较大的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顺利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建国后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蚌埠、六安、芜湖等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率已超过80%。随着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实施,县级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提升,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在丰富馆藏、优化结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3.100%的省辖市、30%的县(市、区)建成数字档案馆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全部建设成具有接收立档单位电子档案、覆盖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复制件等功能完善的数字档案馆;全国50%的县建成数字档案馆或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我们将县(市、区)的指标作了分解,明确要求30%的县(市、区)建成数字档案馆,20%的县(市、区)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在2016年3月召开的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与会代表建议将“30%的县(市、区)建成数字档案馆”写入规划,“20%的县(市、区)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可不写入规划。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合格率达95%以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第(四)条“建立档案室工作新格局”中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派出机构)、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集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开展档案数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机关档案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档案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符合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村、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在《安徽省“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我们提出了“单位档案工作合格率达90%以上”的指标,“十三五”规划中提高了5个百分点。设置这一指标,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促进各单位规范建档,提高档案工作社会化程度,夯实档案事业发展基础。 
5.力争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不少于10项 
近些年来,我省档案科研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省档案局馆世界首台档案修裱机样机研制、“新时期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研究”项目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特等奖,“中国档案事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项目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安徽大学“档案学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获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同时,经过全省档案系统和档案工作者的努力,一批档案科研项目(课题)相继完成。根据提高档案工作科技含量的实际需要和我省档案科研工作的可能条件,我们提出了“力争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不少于10项”的指标。 
6.力争五年内对省辖市、县(市、区)和省直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轮训一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33号)均对“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两个文件贯彻实施过程中,许多市、县(市、区)建议组织对分管档案工作的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专题培训。在2016年3月召开的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参会的省直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代表认为不仅要培训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应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因此建议将省直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纳入培训范围。据此,我们着手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专项培训。2016年5月下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调学,省委组织部和省档案局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和部分县(市、区)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共80人参加培训。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对该项培训高度重视,亲自听取筹办情况汇报,对办好培训提出希望和要求,并亲授第一课。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专项培训,力争完成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