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人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人社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索引号: 56344456-1/201905-0000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岗位、 社保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6 发布日期: 2019-04-16
索引号: 56344456-1/201905-0000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岗位、 社保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6
发布日期: 2019-04-16
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岗位、 社保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用人单位: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德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广人社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岗位、社保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岗的基层特岗人员(期间离岗人员按实际月份申报补贴资金)。

二、申报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将所在单位的特岗人员基本信息输入系统后,提交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填写《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社保、岗位补贴申

报表》(附件1)(一式3份)和《广德县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附件2)(一式1份),经县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16号窗口)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审。

3、用人单位要准确提供各项纸质版申报资料,基层特岗人员每月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复印件。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与申报表和花名册人数、金额要准确、统一,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在申报特岗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初审过程中,应严格进行核实、比对,严禁出现特岗补贴与财政供给工资或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等重复申报、发放的情况。

联系人:就业培训科  宋莹    电话:6027375

 

附件:1.《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社保、岗位补贴申报表》

  1. 《广德县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
  2. 《五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表》
  3.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用人单位名单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