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统一提高到2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调整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计12个档次。家庭经济状况条件好的参保居民可以选择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相互转告,及时将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200元)预存至缴费存折(银行卡)中,早缴费、早享受政府补贴。
县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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