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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344456-1/201901-0002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索引号: 56344456-1/201901-0002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明电〔2018〕194号《关于报送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通知》和皖人社发〔2017〕20号《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针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本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吃空饷”问题:

  1.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1.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 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5.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建立和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情况。

(三)2018年以来开展防治“吃空饷”工作情况。

(四)对防治“吃空饷”问题的工作建议。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8日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纸质版),无“吃空饷”情况的单位也须零报告。

联系人:熊薇        联系电话:0563-6040316

 

 

2019年1月4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