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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2181923/201612-00020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2-27 发布日期: 2016-12-27
索引号: 562181923/201612-00020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2-27
发布日期: 2016-12-27
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要求,保障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切实改善我县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积极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道路路网结构,形成内联外畅、四通八达的农村道路格局,为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6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十三五期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633.824公里设任务(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其中20176月底前完成县级公路畅通工程3.719公里(暂定),2017年年底前完成乡级公路畅通工程160公里(暂定);2018年底前分别完成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156.566公里及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314.053公里。

三、建设内容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二级及以上公路。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县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扩宽改造任务;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为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内设工程管理组、质量督查组和财务审计组三个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上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议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方案设计及(初步)施工图设计;(2)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3)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市场行为;(4)审核工程投资和项目造价,执行县政府关于工程变更的相关规定,及时核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5)负责相关技术培训工作;(6)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月收集汇总并上报信息报表;(7)及时总结交流建设经验,召开阶段性调度会和现场会;(8)服从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调度,做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及新建部分)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项目法人;广德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所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中县道部分的项目法人。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具体承担责任范围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3)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积极性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4)严格执行建设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5)负责工程质量管理;(6)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投资,杜绝违规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行为发生;(7)按月报送工程建设报表,及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并报送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8)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移等工作。

3、各乡镇及县乡公路管理所要成立相应的实施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工程管理

1、计划管理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计划调整政策执行。

2、前期工作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凡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要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需报县交通运输局批复,审查批复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审查并完善后进行审批。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需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交通运输局批准。

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可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按照《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指南》要求,本着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同步建设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3、组织实施

项目业主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实施。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五级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意见》(交公路发〔201410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造价合理。

4、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向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中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县交通运输局办理施工许可,未经许可的,不予开工;建设项目必须设置公示牌;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巡查机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不得少于1年。

5、竣(交)工验收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以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按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稿)(皖交路〔200719号)执行。

六、资金管理

1、县政府结合实际,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具体如下:

1)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

2)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缺口资金由县财政实行全额配套;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路基工程由乡(镇)负责,路面工程除上级补助外,缺口部分由县财政按90%予以补助,剩余10%由其乡(镇)配套。

2、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直接费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3、县农村道路畅通工建设程领导组要严格预算支出,及时拨付建设补助资金。

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乡公路管理所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广德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组(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