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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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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90-0/201908-00006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调整广德县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采纳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19-08-21
索引号: 00325390-0/201908-00006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调整广德县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采纳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19-08-21
关于调整广德县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等有关规定,通过价格调查、成本调查等程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调整广德县中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的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38号)规定,2019年7月3日至8月3日向市教体局、中心幼儿园征求意见,并在广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发改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相关单位及网站反馈信息如下: 

一、教体局无意见

二、中心幼儿园:保教费仅提高200元不足以弥补办学成本,是否可以再提高一些。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按照《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8〕203号)文件要求,“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评定的等级标准,在成本调查基础上,适当拉开收费差距,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经请示市级,各市县可在不突破省级规定标准前提下,自行制定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我县中心幼儿园为安徽省一类一级幼儿园,原保教费标准为1800元/生·学期,最高只能提高200元/生·学期。

三、网站:无意见

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