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8号收悉。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所做工作
(一)政策保障
为加强和促进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政【2015】119号)和《关于印发广德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2016】165号)文件,积极探索医疗和养老结合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
(二)具体措施
根据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及医养结合要求: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2017年,我局积极与县卫计委协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医务室建设的通知》(广卫计【2017】148号)文件,拿出专项资金30余万元,9个乡镇敬老院全面设置医务室并取得执法许可,2017年8月起各医务室开展医疗疾病、健康体检、健康知识讲座等执业活动,有力提升了养老机构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10家公办养老机构均建立了医务室,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及县级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及时快速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我县共有15家养老机构,均以不同形式实现医养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通过公开拍租,将县老年公寓租赁给宣城和平医院实施医养结合养老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正在筹建中;县中医院医院结合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广德县健桥康复医院医养康复中心60张床位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积极协调卫计部门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将同等享受养老机构开办优惠政策。引导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或专护区,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
(二)调查研究解决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程序及纳入医保问题。协调卫计部门逐步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社会保障部门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进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医疗服务。提升医疗保障办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养老院内就医直接结算问题。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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