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精神 黄明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跨越式发展
☆工作动态 陈红英现场调度防汛安全工作
☆事故警示 浙江温岭发生农用车侧翻事故致12死11伤
☆隐患整改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完毕
☆政策法规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节选)
☆上级精神
黄明在全国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要求:
推进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跨越式发展
5月23日上午,全国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开幕,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应急管理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推进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跨越式发展。
黄明指出,科技信息化工作是全局性、系统性和战略性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急用先建、保证质量的原则,发挥好科技信息化的加速器、催化剂作用,实现弯道超车、换道超车,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要坚持规划引领,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维护《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的权威性、深刻把握规划的前瞻性、高度重视规划的严肃性;要坚持统筹集约,全国建设“一盘棋”。避免各自为战、烟囱林立、翻烧饼式的老路,坚定不移地走统筹发展、集约建设的路子,统一建设内容、建设布局、建设标准、工作步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避免建用“两张皮”。应急管理信息化为应急管理而建、为应急管理而用,必须坚持一切为了实战、一切围绕实战、一切服务实战,把提高应急战斗力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最根本的标准;要坚持急用先行,蹄疾步稳抓推进。年底要实现应急指挥信息网上下贯通,建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具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要坚持机制创新,打开大门搞建设;要坚持安全风险可控,确保工程安全廉洁。
黄明强调,要紧紧依靠科技信息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聚焦需求、突出重点,着力构筑应急管理核心能力。要找准监测重点,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创新预测预警技术,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明确监测内容、建设路径和任务重点,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科技信息技术规范执法行为、运用大数据发现系统性问题,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要强化应急基础信息资源汇聚、现场信息获取、灾情研判等能力,着力提升辅助指挥决策能力;要改进装备,打造救援尖兵利器,着力提升救援实战能力;要着力提升社会动员和科技支撑能力。
黄明要求,各地要把科技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要加强协同配合,科技信息化、业务、规划财务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不懂信息化就是不懂业务、学信息化就是学业务的理念,提高运用科技信息化解决应急管理困难和问题的能力。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他指出,要按照黄明书记要求,树立“围绕实战、贴近实际、服务实战”理念,实现网络通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加快建设应急管理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实现应急管理一张图和应急业务基础支撑,构建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填补风险感知和网络空白,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补齐应急指挥通信“最后一公里”短板,强健应急救援装备弱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短板弱项,破除事故灾害防治技术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推进风险智能研判预警水平、智能辅助指挥水平、装备现代化水平、监管监察现代化水平、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提升服务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黄玉治出席会议。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区、市)应急管理厅(局)相关负责人,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推荐的参会单位相关负责人,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应急管理厅(局)处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会。
☆工作动态
陈红英现场调度防汛安全工作
5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红英现场调度防汛安全工作。县政府办、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陈红英一行首先来到张家湾水库实地查看,对防汛值班人员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与负责同志交谈,详细了解当前防汛隐患排查、应急处理以及水库安全运行等各方面情况,现场部署防汛工作。
桐汭河综合治理工程,作为我县重点工程,2017年12月开始施工,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目前誓节大闸已完成建设,河道两岸新建大堤已填筑至路基,南村堰基础已完成,花彭桥、南村桥桥台及桥柱已浇筑完成,12座穿堤建筑物已完成建设,累计完成工程量的65%。在誓节大闸现场,陈红英查看了项目的进展,并查看了作为我省第一个引用气动浮体钢闸门的大二型水闸。
随后,陈红英来到粮长门水库、老郎川河粮长河汇合口段防洪治理工程、东风闸改建及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东亭河延伸治理工程、流洞河流洞集镇至汇合口段综合治理工程,每到一处,陈红英详细查看项目设计图纸、了解项目进度、询问施工工艺。在检查中,陈红英强调,防汛工作责任重大,我县6月份将进入主汛期,相关部门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汛期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对于规划的水利项目,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优化治理方案,避免重复设计;对于在建的水利工程,要抢抓时间节点,高标准施工,要将防洪功能与自然环境保护相结合,把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一流工程和景观工程。
广德县:暗查暗访助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为切实检验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结合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做法,5月16日至17日,广德县安委办邀请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及县电视台记者,抽查全县部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此次暗查暗访旨在真实反映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通过曝光查摆的问题隐患,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各属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此次暗访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切实增强暗访实效。暗访中通过检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应急管理情况以及安全基础工作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对此次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交办至相关属地和主管部门,对于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将在全县二季度安委(扩大)会议上进行曝光。
广德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广德县提早谋划、全面部署,在节前扎实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五一”期间,县应急管理局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在岗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县应急局与自然资源局联合赴泾县
考察森林防灭火工作
5月28日,县应急局副局长陈传清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郭胜利等一行5人前往泾县林业局交流学习、借鉴友邻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泾县是著名的宣纸之乡、绿茶之乡、木梳之乡,森林资源极为丰富,位于全市前列,特别是森林防灭火工作有许多亮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该县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从体制机制建设、森林防灭火经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基础建设等方面有好的经验与做法。
考察组一行实地考察皖南事变水灭火工程、白华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健林森林消防公司社会化购买服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通过交流学习,考察组切实感受到该县森林防火灭工作在发展理念、模式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上值得借鉴和汲取。
广德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基干民兵进行
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2019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县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科与县人武部对接,对全县160名基干民兵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该局科室负责人主要从森林火灾伤亡原因、逃生方式、扑救林火注意事项、危险地理环境、几种危险情况、扑火阶段安全、火场紧急避险等紧急避险知识进行阐述。全县基干民兵作为重要的应急力量,也是森林火灾扑救的重要力量,通过培训提高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别是提高大家在扑救中安全避险能力。
该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加大应急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应急管理局快速出击打击非煤矿山违法
违规生产行为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对新杭镇一家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实施停产停业整改,该企业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指令,在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违规组织生产。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
此次快速出击查处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有效打击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警示了我县一批矿山企业,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县应急管理局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打击一起、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查处一起,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绝不手软。
县民政局联合消防大队到四合乡敬老院
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5月29日上午,广德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大队、乡民政所到四合乡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组首先对敬老院的用电线路、厨房用火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场所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存在隐患,并对入住人数、床位数等情况进行了询问。重点查看了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发挥和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操作、检测对四合乡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体现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抓得严实。最后,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注意加大对电器线路、电器的检查维修,做好保护措施;二是经常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维护,防止部分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三是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履行自己职责,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坚持日巡夜查制度,经常性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院民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确保老人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安全
安全是前提,质量是保证。目前,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繁重,工程建设期也由以往的冬修转变为全年的始终。因此,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必须确保工程安全。
5月21至28日,县水利局分管领导邹钟强带队对全县在建工程安全进行了逐一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工地人员劳动保护、用电、现场警示、交边坡、防汛预案及防汛物资的落实情况,同时还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料进行了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排除了安全隐患,为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防汛抗旱做了充分的准备。
桃州镇人大:组织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
5月24日上午,桃州镇人大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视察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此次视察通过实地查看与召开座谈会两种形式开展。镇人大主席张春林、镇党委副书记陈朝卫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安全生产一直是我镇工作的重中之重,代表们通过实地查看我镇重点企业的生产车间,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咨询,全面深入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现状与当前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镇安监站负责人向代表们报告了我镇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职能范畴发表了意见建议。胡大成代表表示,当前小服装厂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较多,虽基本装置了消防器材但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镇域内小服装加工厂的统一管理;金兴华代表表示,减少安全隐患不仅要从硬件入手,同时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员的培训,筑牢安全事故预防的堤坝。
最后,张春林结合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指出,安全生产务必警钟长鸣,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中向好。
誓节镇大力开展小服装加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誓节镇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特重特大事故,自5月4日以来,该镇持续开展对小服装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辖区内小服装加工企业特点,排查工作主要采取镇村结合的方式,由各村(社区)网格员积极做好前期摸排工作并记录在册,形成台账。对摸排中各小服装加工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镇相关部门逐一指出并填报隐患登记表,责令相关负责人积极整改。
此次摸排整治行动,涉及辖区70多家小服装加工企业,行动摸清了底数,宣传了政策,提高了各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东亭乡:加强冶金铸造、机械加工企业
安全生产检查
为切实做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2019年5月29日上午,东亭乡安监站对辖区内5家冶金铸造企业、3家机械加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车间和设施、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是否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操作等问题。通过此次检查,有效增强了各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同时根据各企业发现的问题,一一对应罗列清单,并建立台账,为全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
☆事故警示
浙江温岭发生农用车侧翻事故 12死11伤
2019年5月12日13时55分,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腰山路处,一农用车发生侧翻,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
海江苏常州武进一公司车间坍塌 2死15伤
2019年5月26日11时许,受天气影响,常州龙泰铸造有限公司后加工车间屋顶局部坍塌,导致地面17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
△5月22日12时20分许,芜湖市境内X042线10KM+400M处,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上4人死亡,1人轻伤。
△5月22日13时50分左右,安徽宿州的安徽丰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替米沙坦中间体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现场爆炸起火,事故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
☆隐患整改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完毕
4月2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团山包水泥灰岩矿进行专家“会诊”隐患排查。检查发现存在禁采区现场标注不全、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未做到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未按要求制定滑坡应急预案、未见边坡监测记录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立即整改。
5月,经现场复查,该公司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现已完成销案。
☆政策法规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2018年4月8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履行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职责不到位的;
(二)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三)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四)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五)有其他应当问责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