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8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17〕5号)、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化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工程有序启动实施,危化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广德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我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4月)。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化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
(三)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强化对危化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七)大力提升危化品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危化品应急救援工作。
(十)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各部门分别确定1名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有关人员名单与上述具体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27 日前报送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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