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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968037/201807-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27 发布日期: 2018-07-27
索引号: 734968037/201807-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27
发布日期: 2018-07-27
关于对广德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7-27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我县设立协议公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起步之年,也是“文明创建基础年”,公厕是文明城市必不可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厕运行的好坏反映了城市的市容面貌和城市的品质,更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县出台了《广德县公共厕所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及细则》,加大对城区36座公厕管理力度,加强保洁员培训和管理。目前,城区公厕基本能按要求做到卫生、除臭达标,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用厕环境。

针对你提出的部分区域公厕设置数量不够的问题,根据城市建设及文明创建的要求,一方面,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城管、规划等部门,全面提高我县城镇公厕设计、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公厕布局,淘汰卫生情况差、设施落后的旱厕、简易公厕;另一方面,自今年开始,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公厕提升行动,以“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精细、洁净卫生”为总体目标,在中心城区完善公厕布局、提高公厕标准,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单位内部开放一批公共厕所,逐步实现步行10分钟有一座公厕、每平方公里有3—5座公厕,并形成一批示范型公厕,消灭旱厕,助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台阶。

 

2018年7月2日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