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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968037/201908-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19-08-16
索引号: 734968037/201908-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广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19-08-16
关于对广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传慧、马郑羽、余天江、陈振建、夏昌友、张耀斌、柳世海、沈波、张治国、张继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居民文明养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明养犬,不仅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携犬出户未能使用束犬链(绳)牵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将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

我县积极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整治组,对城区范围内无主人、群众反映强烈、存在潜在威胁的流浪犬进行捕捉,并运送至桃州镇山关村流浪犬临时收容站点进行集中圈养,目前已收容流浪犬300余条。

下一步,我县将加快出台相关犬类管理办法,重点对未免疫接种或免疫接种逾期、无牌无证养犬和狂犬、无主犬、流浪犬,遛犬不栓犬链,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伤人、污染环境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规范治理,为消除城区养犬隐患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结合文明创建走访入户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狂犬病预防等法律法规内容,规范市民养犬、溜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