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局所有人员。
二、整治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与管理或服务对象之间发生借贷关系的;
(二)纵容、默许配偶、子女、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和职权影响借贷谋利的;
(三)为有借贷关系对方当事人违规谋取利益的;
(四)对方逾期难以还款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回借贷的;
(五)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
(六)利用银行贷款违规放贷的;
(七)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2015年9月以后以超过24%年利率高息放贷的;
(八)其他违规借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彪 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勇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扶元金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洪武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刚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开发区城管分局局长
成 员:彭 虎、蒋仕友、王 振、吴华德、陆 骏、李 强、梅 平、王能辉、甘厚军、王华君、汪 洋、朱献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组宣督查科,蒋仕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初至5月底)
1.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层层传达,强化教育引导,使公职人员充分认识违规借贷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日至4月21日)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申报工作,签订公职人员不违规借贷承诺书(附件1),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自查申报表》(附件2),并于4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局组宣督查科。
2.对自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依纪依规督促本人主动纠正。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自查申报并主动纠正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本阶段不主动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22日至5月31日)
1.各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分析问题、提出举措、积极整改,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汇报以书面形式报组宣督查科。
2.各部门要根据具体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查漏不缺,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建立责任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对自查自纠中敷衍了事、隐瞒事实、回避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综合整治阶段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抵制检查、销毁证据等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
(三)密切配合,强化督查。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定期抽查摸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 1.公职人员不违规借贷承诺书
2.《公职人员借贷情况自查申报表》
附件1
广德县公职人员不违规借贷
承诺书
本人向组织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违规借贷,同时严格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自觉弘扬清风正气。如违反承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公职人员借贷情况自查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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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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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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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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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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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借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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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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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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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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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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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填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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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个人姓名及职业或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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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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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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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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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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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否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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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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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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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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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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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填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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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个人姓名及职业或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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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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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时间
及约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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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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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否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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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利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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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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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本人对以上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喊报、漏报、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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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须由干部本人填写。填写前请认真学习《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阅读本说明。填写时书写要工整、清楚。本人承诺要由本人亲笔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2. 本表填写范围为本人或以家属及他人名义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违规借贷情况。
3. 本表中有“口”栏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口”内打√
4. 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利率”一栏须填写利率约定情况如有其他收益约定方式也填写在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