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城管局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环卫处、处理中心、分局(中队):
现将《县城管局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8日
县城管局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县委组织 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奋力推进城管局“提素质、转观念、强服务”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总体要求与具体标准相结合。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对照标准、真抓实干、限期达标。
2.坚持把学习典型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既要学习运用其他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又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
3.坚持把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支部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积极争取上级党组织的大力指导和支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撑力度。
4.坚持把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5.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落实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1.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支部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3.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5.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创新、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7.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8.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重点措施
1.抓功能定位。强化政治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落实到党支部,引导党员群众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治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服务功能,巩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好党建促城管,抓好城管促党建”工作思路,找准党建工作与城管工作的结合点,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确保党组织活动与日常工作和服务群众等紧密结合,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大局、提升城管执法工作能力。
2.抓组织设置。坚持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适时成立开发区城管分局党支部。
3.抓制度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和广大党员“一句话承诺”,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四联”工作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制度,推动共建工作。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强化保障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经费保障,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使用和管理,确保党组织日常活动正常开展。
4.抓骨干队伍。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按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有计划地培养党务工作者后备力量。落实激励关怀机制,积极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务工作者,给予表彰,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中。
5.抓党员管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坚持“三联审三公示三票决”制度,严把“人选关”、“程序关”和“考察关”。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升素质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抓党建考核。认真落实县直工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完善对各党支部的细化考核办法。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的考核,对党支部书记落实责任、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推进广大党务干部的日常考核评价,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时充分听取党支部意见,将党支部意见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当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
五、方法步骤
城管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推进出成效、二年分批全达标”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力争经过2年努力,使我局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开展动员部署。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各党支部要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掌握方法,强化举措,按照年度任务和整体目标扎实有效推进。
2.组织摸底自查。各党支部要对照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党支部实行销号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党支部认真进行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5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自查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管理台账。
对照标准创争。未达标的党支部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达标的党支部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
4.申请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的步骤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
六、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强化督查指导。党总支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
3.强化典型带动。要注重培育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未达标的党支部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工作实效。各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各部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安排,确保取得实效,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
附件:广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广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
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开展党内生活的原则,一般以3—10人设立一个党小组。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立、撤销或变更隶属关系,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在选举前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工)委批准,委员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8.班子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党的支部委员会以及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定期提醒、报告、延期换届请示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应当由本单位(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任期内调整的,应事先征得上级党(工)委同意,并在3个月内进行补选或由上级党(工)委指派。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选配,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至少明确1名专职党务干部。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个任期内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新任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任职培训,定期安排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全面落实“三联审三公示三票决”制度。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建立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宣城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宣城先锋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100%。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情况。党费票据管理使用规范。
14.组织关系管理:认真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5.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
16.“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组织有记录,党员有笔记。
17.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全面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制度,落后党员帮扶转化工作扎实有力。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9.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0.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21.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2.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3.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党建+”模式,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和党建品牌培育活动,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服务功能。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4.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到位。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2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运行机制
26.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7.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双联系”要求,健全完善城乡联合党组织、社区联合党委工作制度,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工作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先锋岗、“三亮三创三比三评”、“四零服务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
28.责任落实机制: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广德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八、基本工作保障
29.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和有管理人员的“七有”标准。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内容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和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0.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干部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九、附则
31.本标准由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