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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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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2797415/201610-00015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乡村旅游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0-09 发布日期: 2016-10-09
索引号: 762797415/201610-00015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乡村旅游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0-09
发布日期: 2016-10-09
关于乡村旅游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09 00:00 来源: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全面脱贫的工作要求,结合帮扶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把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共享旅游发展红利,实现稳定脱贫。支持景区周边、城郊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支持建设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途径脱贫致富。全县每年500万元的旅游发展资金,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加大重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慢行道、停车场、标识标牌等交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重点村公共服务和商贸物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建设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支持每个重点村至少建成一座AA级以上旅游厕所,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条件。

(二)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因地制宜发展农家小院、省星级农家乐、露营基地、汽车房车营地等乡村旅游项目,打造有地方特色的乡村餐饮。开发乡村摄影、徒步慢游、康体养生等新业态产品,加强农副土特产品的旅游化、品牌化包装。策划以地域文化为主题、乡土乡情为依托的观赏或体验型节庆赛事活动。推进旅游扶贫村与周边景区的统筹协调,开发景区衍生产品。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支持旅游企业及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积极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支持本地产品直销中心、旅游商品集聚区建设。

(三)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强乡村旅游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指导服务、管理经营、实用技能等方面能力。利用县乡村旅游众创学院开展各类培训,以直接提升从业农民的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为核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到2020年,实现旅游扶贫重点村从业人员培训的全覆盖。

(四)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制定宣传推介方案,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相关媒体宣传推介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三进”营销(进社区、高校、企业单位)活动。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把乡村旅游景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和“社区的活动中心”。通过“结对子、举办产品对接会、发展营销代理人”等方式,拓展市场。有效整合产品链上的乡村旅游资源,联合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开展社区广告植入宣传、产品销售。挖掘贫困村特色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生态养生游等系列“节庆营销”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五)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旅游协会、农家乐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制定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卫生标准和安全制度。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导游、导航、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项目。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将重点村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安全纳入旅游安全监管范围,打造文明、诚信旅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牵头,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的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解决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中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推广。旅游部门要发挥引导市场的职能作用,开展好旅游扶贫宣传推广活动,设计推出旅游新概念、新亮点,策划开展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引爆旅游消费。宣传、新闻部门要积极宣传旅游扶贫成果,推动方方面面参与旅游扶贫,共同分享旅游扶贫果实。

(三)加强政策保障。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旅游委、扶贫移民局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切实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土地、税费、行政审批等要素环节上,用好国家、省、市、县(区)的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政策,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土地复垦等办法,保障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支持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森林等资源开发乡村旅游。对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土地、消防、安全、卫生等各类许可证照办理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政策。

(四)开展督查考核。为扎实有效推动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把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直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建立乡村旅游扶贫观测点,动态跟踪、评估旅游扶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