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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102/201708-0002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县农委主任宋传荣关于《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18 发布日期: 2017-08-18
索引号: 003254102/201708-0002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县农委主任宋传荣关于《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18
发布日期: 2017-08-18
县农委主任宋传荣关于《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18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农牧〔2016〕58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广政〔2016〕73号)精神,为研究我县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途径,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我委决定编制《广德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4月,我委前往安徽省农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咨询沟通《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事宜,并签订编制合同。5月,在县规划、林业、水务、旅游、民政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委先后收集了《广德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旅游总体规划(2009-2020年)》、《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10个相关规划及各乡镇总体规划,并及时前往9个乡镇,在行政地图上对畜禽禁养区进行标注。6月上旬,省农业工程设计院完成了《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我委立即通过OA系统征求规划涉及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了分管负责人、乡镇政府业务人员参加的讨论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由省农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修改。7月2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设计单位再次对合理性建议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现在的版本。

二、提请会议研定事项

《广德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省农委、省环保厅备案后将正式实施。因此,请会议研定以下事项:

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关闭和搬迁工作。据统计,禁养区面积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0%,共有养殖场121个,其中猪场65个、禽场54个、羊场2个;总面积420.8亩,棚舍面积111858㎡,初步估算现有固定资产2340.3万元。目前在养的猪场64个,存栏14984头;禽场45个,存栏562500羽;羊场2个,存栏730只。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养殖场(专业户)一律关闭或搬迁。 

此次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和搬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我们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县畜禽污染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等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将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必要资金。对按期完成搬迁、关闭及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污染治理达标的畜禽养殖场,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搬迁、关闭和污染治理的,不予经济补助,并依法予以处理。县发改、国土、环保及各乡镇给予禁养区内搬迁养殖场项目、用地、环评等支持,县畜牧主管部门做好养殖场粪污治理技术指导。

三是严格监管。县环保局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污染环境的养殖场。各类畜禽养殖场要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对未经审报登记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理。县畜牧主管部门要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加大对养殖场的监管。

四是强化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动员,加强畜禽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政策解读,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涉及关闭搬迁养殖业主的思想工作,合理补偿到位,切实保障关闭搬迁养殖户的利益;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协调处理好各类问题,稳步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