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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6334077/201801-0002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7 发布日期: 2018-01-17
索引号: 486334077/201801-0002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7
发布日期: 2018-01-17
广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1-17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 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我县国、省控企业共计4家,均已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传输,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稳定有效。
  2.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是全县已有47座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还剩1座因S215省道改造计划而延迟,已停止加油机停用。2017年,全县加油站均按时完成油气回收年检任务。二是2016年列入整治的4个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治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 矿山粉尘整治。全县已关停退出矿山17家,对25家矿山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整治,累计投入资金约2亿元。处理了90余起无证采矿行为,扣押非法采矿机械50余台,取缔非法开采点17处,收缴罚没款800多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起,依法刑拘4名非法开采当事人。
  4. 工业堆场扬尘控制。我县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纳入到日常督查、检查中。我县工业企业均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了堆场扬尘控制设施。

二、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与建筑节能

  1.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县住建部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领导组,明确了工作范围及部门工作管理职责,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定,制定了《广德县住建系统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建设〔2017〕172号)、《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建设〔2017〕274号),理清职责,明确责任。建立了建筑施工扬尘举报热线并制定了举报办法。自2017年6月8日至今,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了专项督查行动。通过督查整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导则宣贯,对全县38家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9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印发了《宣传手册》,下发执法检查意见书36份,整改问题183条,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8个。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全围挡封闭;主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视频监控设施到位;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全部硬化;加工区及材料堆场全部硬化;材料实行分类集中堆放、标识清楚;钢筋原材、加工件实行防雨措施;外脚手架内全部悬挂密目安全网(主体施工阶段);全部裸土均已覆盖或绿化;建筑垃圾全部归集覆盖;搅拌机棚均实行封闭围挡、抑尘材料覆盖;全部道路及硬化场区均定时洒水(喷淋、喷雾);场内道路、场地基本无积尘情况;主出入口门前均无市政道路污染情况,墙外均张贴扬尘防治公示牌。

  1.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一是严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完善施工单位管理台账,主动上门宣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硬化出入口、设置围档、建立冲洗槽等,加大建筑工地源头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建材(渣土)密闭运输规定,严厉查处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行为。二是加强渣土许可的前置把关,把建立高标准洗车台始终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牢牢把关,虽今年开工建设的工地较多,但我县坚持严格加强工地现场监管不放松,不合格不予施工,绝不降低标准,同时在南外环高速转盘等重要节点安排人员定点值守,重点监管工地车辆出入,避免因车辆抛洒滴漏产生的路面污染。三是强化工地文明施工建设,把施工围档、洗车台建设、硬化场内及出入道路等防污措施,作为开工许可的先决条件进行规范落实。对原有场地道路硬化、洗车台设置规范不达标的责令改进。8月份联合住建部门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不符合标准的工地,随即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要求按标准建设,待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施工。从严实行问责制,对渣土运输工地实现定岗、定责、定措施、定标准“四个到位”,确保渣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的轨道,全面有效推进工地净化运输和文明施工。11月份组织人员对城区内未硬化路面的出入口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共计33处,并进行拍照登记,形成书面档案,下一步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四是严管道路扬尘污染。针对城区内“三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城管局、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地巡逻。县城管部门重点整治“三车”带泥上路、抛洒滴漏、运输散装货物未作覆盖、密封处理的违法行为.并且强化了源头管控。五是加强洒水降尘频次,抑制扬尘污染。要求环卫保洁作业公司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利用机械作业和人工快速巡回保洁相结合,加强保洁作业精细化向精准化推进,不断提高对城区道路保洁标准,在对城区主街道及人行道冲洗时,机扫车紧跟其后,及时对路沿石附近因冲洒而聚集的泥沙进行清理,杜绝形成二次扬尘污染。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城区保洁作业公司洒水降尘频次,优化洒水降尘路线,错时避开高峰时段洒水降尘作业,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道路的清洁度,保证路面的真本色。
  2. 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整治。制定了《广德县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动态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并于2017年6月8日至今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督查行动。通过督查整改,全县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场区封闭围挡完全封闭;主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视频监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场区道路、堆场全部硬化;骨料场、传送带、配料仓全封闭;铲车作业区喷淋(雾)到位;搅拌主机和粉料筒仓采取强制脉冲吸尘方式;生产污水回收使用三级沉淀;场区雨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利用;废渣处置采取场内建池方式;废渣回收利用有砂石分离机、沉淀物回用到位;主出入口门前道路无污染。我县9家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完成了整治工作,除尘、抑尘等措施均已落实并正常运行,达到了省市要求。

4、建筑节能。广德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自2015年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广德县新建建筑(民用建筑)开工面积为114.9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9.0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100%。全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工面积为49.63万平方米,占全年新建建筑开工比例32.90%。竣工面积2.14万平方米,竣工比例达到5.06%。该年度无政府投资的新建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的大型公共建筑。

  1. 餐饮油烟治理。一是摸清底数,强化整治。对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经营户(含自备食堂)数量、规模、分布、油烟排放方式、油烟净化器安装运行和维护、环评手续履行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摸底,督促相关单位安装油烟净化、除尘装置。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油烟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结合城市文明创建、小餐饮突击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餐饮单位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因油烟排放导致附近脏乱差现象的要求餐饮单位及时清理,对油烟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餐馆,依法责令整改,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2017年完成餐饮油烟整治30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7年我县共完成1168辆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完成比例达100%;2015年度已报废老旧车53辆,2016年度已报废老旧车36辆。
  2.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对于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于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及依法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于城区中排放不达标的汽车进行限行、禁行。
  3. 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我县共建成2家“简易工况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所有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的检测人员均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证,现有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能够满足全县工作要求。
  4.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一是成立了广德县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推进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二是2015年,制定了《广德县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目标任务,并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德县城市规划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2015]10号)、《关于我县规划区停车场及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函复》(广价[2015]39号)等配套政策文件,在广德县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下,各相关成员单位狠抓贯彻落实,切实推进了低碳绿色出行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三积极倡导市民减少自驾、鼓励低碳出行。广德县以公共出行宣传周活动为抓手,除了在现场、网站、报纸及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外,还通过县领导乘坐公交车出行、举办冠名篮球比赛、承办环东亭自行车竞赛等多种近群众、接地气的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培养公共交通出行和低碳出行意识。四是新能源车辆使用达到100%。全县有5线6线路两条共投入使用新能源车30辆,其中分别于2016、2017年上线,今年新上公交车辆15台,全部为纯电动新能源车辆,2017年新能源车辆使用达到100%。2018年初计划开通,7、8号线,线路全部投入新能源车辆共28台,目前车辆采购招标工作已完成。五是逐步完善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调研,我县个人出行方式中,步行、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占总出行比率为58.65%,其中步行为28.9%,自行车为9.85%,电动自行车为19.9%。截止2017年11月,广德县共建设公共停车场41个,泊位684个,道路临时泊位共53处3560个,均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问题。

四、产业机构调整优化

  1.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我县在《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发布后,未违规审批、备案和建设任何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2.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要求,我县范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现有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成、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落后产能淘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无落后产能淘汰。
  4. 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我县城区无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重污染企业。

五、燃煤小锅炉整治

  1. 燃煤小锅炉淘汰。2016年我县全面完成禁燃区57台锅炉整治。经巡查,尚无未淘汰或已改造恢复燃煤现象。为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印发了《广德县经济开发区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发区内所有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一律拆除改用清洁能源,目前正在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 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按照《广德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我县2017年未审批违反规定新建燃煤锅炉的建设项目。

六、清洁生产

我县列入《安徽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中的重点行业企业共17家,截止2017年底,均已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七、重点整治项目

县大气办制定了《广德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重点项目》,明确了年度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各部门进行现场督查,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协调推进大气污染重点项目建设。列入年度计划的26个重点项目按时完成整治。

八、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1.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一是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我县积极统筹配套资金,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是扎实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补工作。2015年至2017年共计淘汰黄标车898辆,发放补贴资金606.576万元;2017年发放奖补资金166.7万元,全县共淘汰黄标车146 辆,有效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稳步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程。制定了《广德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办〔2017〕126号),明确了奖补资金用途、对象和标准,专项安排财政资金856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截至目前已拨付879.7万元。

2017年我县财政、企业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2015亿元。

九、大气环境管理台账管理

  1. 台账管理。县大气办组织各县直各部门编制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项目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对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通报。按照市大气办要求,我县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准确的记录,逐月进行动态更新,同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项目台账、资料。
  2. 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要求,编制、下达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限产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名单,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职责及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企业具体的停、限产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系统,在县环境监测中心设有自动室,并配套各项软硬件设备,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实时采集汇总、分析,预测。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当预测到辖区内空气质量级别可能出现重度或以上污染时,通过县政府管网平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