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一直以来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作核心和重点工作来抓,现将我局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早在2009年我局成立了广德县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覆盖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对各自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强力保障环保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2014年10月起,我局按照《关于开展广德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政办[2014]161号)文件要求,联合县水务局及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及农村供水在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实地调查。我县现有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共40处,其中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8处(包括1处乡镇备用水源——张家湾水库),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32处。在这40处水源地中有35处的水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定条件,另有5处存在安全隐患,分别是张家湾水库、百家冲水库、向山水库、杨家店水库及汪家桥水库。
二是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我局于2007年按照相关技术规划编制了《广德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报告》,划定了卢村水库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并于2009年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同年还出台了《广德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县9个乡镇,除桃州镇及卢村乡外,另7个乡镇集镇均有一处集中式饮用水源,这7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方案,经广德县人民政府申报,由宣城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批准实施。2015年9月针对符合保护区划定条件的28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广德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征求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意见,经专家评审,报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宣城市政府审批。2015年12月,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广德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告》明确了28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各级保护区范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保护区范围内应落实的各项保护措施。
三是落实水源保护资金项目。近年来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以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2012年争取到中央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卢村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建设及上游居民农村环境整治,共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套,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0套,垃圾中转站2座,清运车36辆,收集车204辆,建设垃圾房65座,购置垃圾桶3000余个。此后,又相继落实了多个省级环保资金项目用以支持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15年争取省级资金近40万元,用于对包括卢村水库在内的全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级保护区标志标牌进行了统一建设,其中卢村水库共建设水源保护区大型宣传牌1座,界标8套、交通警示牌6套,界桩138个。2018年,我局拟补助卢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垃圾打捞船3只,新建公共厕所3座,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购置中型垃圾桶1000个。
在乡镇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各地未能及时落实水源地保护标志。2015年,我局向上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万用以实施“广德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面落实分区保护方案(包括界标、界桩、交通警示牌设置等),经过两个多月的实地勘查、测量、定位,依据相关技术规范,与各乡镇仔细斟酌落实到点到位,全部工程共设置交通警示牌41个,界标43个,界桩392个。目前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标识、标志已全面完成。2016年9月,我局已申报“广德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是设置28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
四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水平。2012年广德县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实验室质量管理计量认证,2013年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环境监测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为加强全县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目前卢村水库水质监测频次由原先一月一次提升至一月两次。2018年1月以来,卢村水库水质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五是加强环境执法,确保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为保障卢村水库供水安全,我局加大对卢村水库周边日常巡查力度,并结合根据国家及省市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绿剑行动”以及水源保护区专项督查,每年对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整治行动。2015-2017年,我局依法提请县政府关闭了保护区内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广德宏发竹制品有限公司及多家餐饮服务;对水源地准保区内河道采沙、有污染排放的小作坊,坚决组织取缔;对保护区内毁林种植经果林严重影响水源地保护的违法行为,函请林业部门进行了查处,并依法追究了其刑事责任。2018年,我局组织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排查,结果显示,卢村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没有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网箱养殖、旅游等排污活动。
六是严把卢村水库水源保护区上游项目审批关。我局在项目审批上,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严格把关,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涉及县城集中制饮用水水源村水库上游汇水面积内的(准保护区)所有产生污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对可能会影响饮用水水水源安全和污染水源的项目,一律不批,有效守住了污染、不安全的源头,我县卢村水库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七是组织编制《广德县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的要求,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初着手编制、更新了《广德县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该预案已完成编制工作,于2018年12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并经评审、修改完善后于2019年1月11日由县政府印发实施。该预案阐述了我县卢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卢村水库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
八是编制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10月,我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广德县卢村水库“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同时我局也严格按照《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落实相关任务,并配合卢村乡对上游石材加工、小竹木加工等企业进行摸排,给出相关处理建议。
九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水源保护意识。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水日”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在宣传周期间,采取发传单、访住户的形式进行实地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保护饮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每月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状况的知情权。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深入落实保护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按照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实现水库上游适合区域的污水纳管收集处理。较为集中的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分散的采取灵活方式予以处理,保护区内农户生活污水,做到能收尽收。
2、全面开展面源污染控减工程。严格控制农田、茶园、经果林等农药、化肥的使用,做到绿色防控水源地保护区全覆盖。逐年对水库临湖面经济林进行土地和附属物流转,引导板栗林、茶园逐年递减,通过植被改造、鼓励退耕还林,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
3、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进度。加快粮长门水库蓄水工作,同时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尽早实现与卢村水库联网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