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3767/201806-00125 | 组配分类: | 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三项卫计民生工程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6-05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索引号: | 003253767/201806-00125 |
组配分类: | 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县2018年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三项卫计民生工程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6-05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各乡镇卫生计生办、财政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我县卫计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宣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六项卫计民生工程10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卫民生〔201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广德县2018年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三项卫计民生工程7个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德县财政局
2018年5月22日
广德县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工程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及《广德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我县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调动居民和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
二、年度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我县全面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5万人,其中:有偿签约5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1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5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居民接受度和满意度。
我县今年未被列入“智医助理”应用试点。
三、项目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应当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我县将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和宣城市的统一部署,加快签约服务示范点建设。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育方案,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倾斜,培育出2-3个示范点,打造出可学习、可借鉴的样板。县卫计委于今年6月底前组织考核、验收、命名、奖励,并在全县推广其典型经验。
对未签约居民,继续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未签约的城乡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四、经费筹措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共同承担。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签约人数人均不低于50元安排,基本医保基金按签约人数人均不低于10元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引导居民签约的优惠措施。统筹各方资源,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个人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合理设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
(三)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服务数量及质量、健康管理及分级诊疗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并与收入分配相挂钩。建立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收入分配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履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牵头对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职能进行梳理,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部门和个人责任分工,强化协同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政府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分级检查督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强化工作督查督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广德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广德县2018年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一)2018年底,全县婚检率保持在85%以上,提高婚检工作质量,全县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
(二)2018年底,全县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完成年度相关疾病监测任务,有效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的每名0-6岁儿童22针次规划疫苗给予接种单位补助,用于建证、建卡、信息管理、冷链管理、宣传告知、实施接种等工作,不断完善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确保并努力提高接种率和建卡率。
三、经费筹集与管理要求
(一)经费筹集与补助
1、婚前健康检查经费: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县财政按1:1分担。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按照适龄儿童人均接种22剂次,每剂次不低于5元安排补助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经费使用原则
1、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垫付,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季度核拨。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费用发生时由疫苗接种机构垫付,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财政部门一次性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共卫生、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的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预防接种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建立统计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要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的要求,定期上报工程执行情况。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并加大投入,加快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卫生计生、财政、民政、妇联、宣传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健全网络,强化服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中心,规划今后几年的妇幼健康和免疫规划工作,制订或修订各地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扩大免疫规划,健全妇幼健康和预防接种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婚前保健、预防接种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活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省、市卫计委设立举报电话,省卫计委举报电话0551-62998533,举报邮箱ahwjwfyc@163.com,市卫计委举报电话0563-3024362,县卫计委举报电话:0563-6021781,接收各类举报。实行重点信访事件实地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五)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要利用各类节假日和宣传日,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预防接种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德县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66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工程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意见》(广政〔2017〕5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计生民生工程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深入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策内容
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家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扶助金每人每月450元(国家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35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450元)。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三级、二级、一级并发症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低于200元、300元、400元的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二、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具体政策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二)资格确认程序和要求
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履行以下程序:
1.本人申报;
2.村(居)民委员会评议;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省、市卫生计生部门抽查、逻辑审核、备案。
6.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
改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新增对象确认时,在村(居)评议申报后,县乡两级可同时入户调查核实,避免多次上门给申报对象带来不便,在认真组织村(居)评议的基础上,可不进行公示。往年对象年审时,信息清楚的,不要求与扶助对象见面签字,直接填报年审表进行年审。组织开展慰问回访活动,对特扶对象的入户核实工作,与困难家庭慰问活动结合起来。
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调查审核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规定政策口径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三、资金来源、管理和发放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特别扶助金,中央与省按5:5比例承担。县级提标的,由县级财政承担。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按照“国库统管、分账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财政、卫生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四、组织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扶助制度实施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结合起来。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特别扶助制度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实施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将实施工作纳入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评。要建立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特别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发现有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制度衔接。继续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把实施特别扶助制度与 “关爱女孩”行动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落实联系人制度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关怀力度,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帮助特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广德县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制度平稳运行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长期开展,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促进医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助力健康安徽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8年我县计划招收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9人;力争到2020年所有新进临床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培训期完成后结业考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新进培训人员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计划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规划、医疗机构年度需求、基地核定规模向培训基地下达年度分专业培训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通过考试形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医院组织实施,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必备条件。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3万元/年·人的标准予以补助;省财政按照1万元/年·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补助经费下拨到培训基地,原则上80%用于培训对象生活补助,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统筹兼顾,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积极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派人员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
(二)加强宣传,强化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并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卫科教秘〔2015〕183号要求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
(三)诚信管理,确保落实。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于不诚信行为将予以通报。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至少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扣分,并将与医院评审等工作挂钩。
广德县2018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工程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使其达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确保到2020年末达到每万城乡居民2名全科医生目标。
(二)年度目标:组织实施2018年省下达我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安排培训任务数4名。通过加强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培养符合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岗位要求的全科医生队伍。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中医药管理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范围:主要从全县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遴选,也可根据需要从其他承担基层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遴选适当人员。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不含预防、口腔执业医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予以优先安排。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基地实践三个部分,主要依据原卫生部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并使用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5月正式出版的“卫生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教材”组织培训。
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在原卫生厅认定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转根据培训大纲,结合受训人员培训要求,确定4-6个专业科室进行轮转培训,其中,内科4个月(必修)、急诊急救3个月(必修),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共3个月(选修)。基层实践培训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注重全科诊疗模式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养,提高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探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见习基地的建设。
要充分发挥全科医学师资队伍特色优势,重点抓好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的过程管理。
中医专业有安徽中医药大学继教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将另行通知。
五、培训时间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为一年。包括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10个月和基层实践基地实践培训1个月。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与市卫计委共同承担。其中省级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市级理论培训时间不低20天。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统筹安排。
六、培训方式
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市卫计委共同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组织集中强化培训。县卫计委根据培训大纲要求,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培训。
七、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由承担培训任务机构负责(含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市卫计委、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结业考试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综合笔试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实践技能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过程考核、结业考核均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八、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其中,1200元用于集中理论强化培训和实践技能考核(安徽医专);1000元用于市级理论培训;12800元用于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由市卫计委统一拨到培训基地由基地统筹安排使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学员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助等。
九、保障措施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安徽医专)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省级强化培训、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县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广德县2018年中央财政县级医院
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县级医院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业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基层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范围
根据省、市卫计委项目安排,广德县人民医院医院自主联系并选派骨干医师到省内外知名三级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接受培训,名额合计3人。
三、项目内容
(一)选派对象。以县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
(二)选派时间。要求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年。
(三)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和适宜技术,提升临床思维和医患沟通能力,加强临床专科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组织实施
县医院要从县域内疾病谱和居民医疗需求和需要重点发展的二级专科实际出发,科学选派受训医师,并和接收培训的省内外知名三级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培训期间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和县卫生计生委责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对每所县级医院按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项目经费仅用于县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县医院要严格执行项目方案和有关规定,据实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占用、挪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级医院要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具体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培训人员档案,及时跟踪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此项目按照省民生办要求,纳入2018年省政府对市、县政府民生工程考核。
(二)注重效果。县医院要从我县疾病谱、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及医院长期发展规划需要,选派适宜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培训。培训医院要加强学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确保学以致用,取得实效。请县医院将本院骨干医师培训人员信息于5月15日前加盖公章后报至县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三)强化监督。县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效果实施评价。
广德县2018年中央财政儿科医师
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儿科专业医师短缺问题。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的培训,使受训医师掌握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临床技能和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和预防知识,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操作能力。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范围。2018年,根据省、市卫计委分配方案,全县共培训1名医师,由广德县人民医院派人参训。参训医师原则上要求为非儿科医师,县医院也可组织确有参训意愿和需求的儿科医师报名。受训医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临床类别)或助理医师证,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
(二)培训方式。采取理论授课和临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教学以科室轮转为主,儿童保健、新生儿、心血管、肾脏风湿、神经、内分泌、血液肿瘤、消化、呼吸、传染病、重症监护11个科室各培训1个月,剩余1个月机动安排。
三、组织实施
项目由省儿童医院负责承办,具体培训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开班,14日报到。培训后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非儿科医师将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增加“儿科”。
四、经费保障
本次培训项目纳入2018年省政府对市、县政府民生工程考核。培训免培训费,受训医师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原单位承担。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医院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经办科室、具体经办人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派工作,确保参培人员落实到位。
(二)参训医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到地点为:省儿童医院内科大楼二楼圆形会议室(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
(三)请县医院选派并通知参训医师按时报到,并于5月7日前将参训医师信息汇总表报至县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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