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一期
年产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一期已建成投入试生产,我局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拟予以通过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7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管理科。
一、公示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975912
三、通讯地址:广德县政府五楼环保局
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一期
公示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一期
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位于安徽省广德县东亭乡沙坝村。主要产品为年产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建设(轻钢及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设备安装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300平方米。主要建成设备有热挤棒机12台、烘干设备1套、机制炭生产线2条(气化炉每条各60台)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县东亭乡沙坝村
建设单位: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德县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每天约产生1.6m³/d,收集后经过化粪池等处理后作为农家肥综合利用。
2 、大气污染
(1)无组织排放
粉碎、筛分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四周建有围墙,并加盖顶棚,因此仅有少量颗粒物散失。由于颗粒物比重较大、不易扩散,粉尘主要落在车间内,其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原材料与产品的装卸、运输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公司采取原料进厂、产品出厂运输车辆加盖雨篷,洒水,绿化等措施抑制颗粒物排放。
(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气化炉炭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废竹木屑产生的高温燃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直接进入烘干设备用于烘干工序,烟气经烘干设备外排,故气化炉不直接排放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粉碎、筛选过程的粉尘及烘干、热压工序烟尘。粉碎及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筛选后进入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热压工序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装置进入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5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
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转所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优化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4 、固体废弃物
1)、废原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切割产生的边角料作为产品外售;
2)、收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池渣都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3)、炭化过程中产生的木焦油收集后外售;
4)、生活垃圾经袋化分类收集后,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三、验收监测情况
据广德县环境监测中心《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广环监[验]字2015第279号):
1、废水部分
除尘废水全部回收再利用,生活用水收集后通过化粪池处理作为农家肥综合利用。
2、废气部分
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边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炭化工段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和SO2、NOx的浓度、粉碎工段除尘器出口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广德县环保局《关于广德炬能生物质燃料厂年产1.2万吨生物质燃料和2000吨竹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该公司全年生产4800小时,废气排放量为10432.8万立方米,SO2的实际排放浓度日均值为46.9mg/m3,因此,SO2排放总量为4.89t/a;NOx的实际排放浓度日均值为2mg/m3,因此,NOx排放总量为0.21t/a;烟尘的实际排放浓度日均值为34.4mg/m3,因此,烟尘排放总量为3.59t/a。
3、厂界和敏感点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公司厂界周围无环境噪声敏感点,厂界周围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监测勘察及测量,在厂区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