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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67/201908-0022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县水环境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19〕53号
生成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19-07-15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003253767/201908-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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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县水环境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19〕53号
生成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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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县水环境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1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德县水环境深度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5日

 

 

广德县水环境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生态环境面貌,深入推进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按照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治理,进一步优化我县污水处理厂各项出水水质指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放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无量溪河、桐汭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总磷浓度限值分别为0.15毫克每升、0.1毫克每升。

二、整治任务

(一)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深度治理工程建设。

  1. 加快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7月底前完成,规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水质达到排放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新杭镇)
  2. 加快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誓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邱村镇污水处理厂于8月底前建成,力争尽早投入使用,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强化县经开区西区、北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由属地乡镇组织集中收集,就近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置,对私自排放或偷排的,坚决予以查处。(责任单位:邱村镇、誓节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重新组织禁养区划定勘察、论证,进一步扩大禁养区范围,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污防设施落实的指导和监督,实行“量化管理”,坚决取缔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范围内的小型或家庭式养殖场,严禁毁田从事水产养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 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倡导农业绿色生产,减少含磷化肥使用量,强化绿色防控,大力建设绿色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 加快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管网建设和卫生厕所改造力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减少农村生活废水外排入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含磷洗衣粉淘汰力度。大力推进市场含磷洗衣粉的下架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控含磷洗衣粉在县域内流通销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全面梳理排查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内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行动态销号制度,由属地乡镇开展纳管截污,对不能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坚决予以封堵。(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水利局)

(五)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完善旧城区污水管网,重点解决“最后一米”不通问题,加快污水管网修复进度,加大城市河道截污力度,重点做好粮长河、环城河、煕春河、桃园河等整治,继续实施引水入城工程,确保2019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开展洗涤作坊专项整治。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内集中洗碗、洗衣等洗涤作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城管、市场监管、环保、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坚决取缔非法小作坊。对手续完善的作坊,必须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要求停业整治;整治不合格、污染不消除的,不得营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供电公司)

(七)加强环境监管巡查。

  1. 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强化对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及重点涉水企业的巡查监管,加大监测频次,严格督促涉水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坚决做到废水达标排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措施,防止污水混入雨水管网,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对发现的违法排污、篡改在线数据等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打击到位。(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 减少总磷源头排放。强化涉磷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涉磷企业使用无磷原辅材料或减少含磷原辅材料的使用量,适时对涉磷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暂停对含磷涉水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待南漪湖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后解除。(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开区东区)
  3. 突出科技监管手段。切实发挥无量溪河流域已建成的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制定相应对策。(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4. 全面围剿“散乱污”企业。结合《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2019﹞61号)要求,对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涉水加工小作坊、小养殖场等“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乡镇)

(八)加快实施无量溪河水体达标方案。全面落实《无量溪河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力推进无量溪河水体达标方案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目按时按序完成,促进无量溪河水质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务必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污染源排查,全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水质达到目标要求,促进南漪湖水质改善。

(二)严格督查问责。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将本次整治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环委办将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网络、电台、微信等方式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营造全社会关爱水环境、珍惜水环境、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