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德县2019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广德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消保委各项公益性职责,集聚消费维权合力。
二、活动名称
广德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31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广德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主题及目标
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法定公益职责,完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鼓励消费者主动监督,督促行业合规自律、企业诚信经营;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消保委在信用建设和信用约束中的积极作用。
六、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培训,促进企业行业自律,承担维权第一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各乡镇消保委分会、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宣传,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三)召开纪念“3·15”活动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编印“3·15”特刊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案例,总结交流2018年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经验和成果。
(五)开展“3·15”现场宣传纪念活动,在大润发超市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见附件2),各乡镇消保委分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单位配合设立分会场,分别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受理投诉、鉴别假冒商品、义诊便民服务等活动,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合作,开展维权专题报道,发布消费警示,解答消费者有关日常生活消费的难题和疑点,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七)对重点商品和收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八)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保险、快递、电信、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消费体验和监督评议活动。
(九)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五进”活动,做到消费维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向消费者宣传国家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
七、任务分工
(一)“3·15”主会场宣传咨询活动定于3月15日在大润发超市广场举行,由县消保委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参加。
(二)假币、假烟、假冒商品鉴别由县人行、烟草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三)医院、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单位分别开展义诊、安全用电用气、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现场服务咨询活动。
(四)3月13日至15日期间,各成员单位、乡镇消保委分会、市场监管所,自行组织开展各乡镇辖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由县消保委和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安排(见附件3)。
(五)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 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全县生产、流通、消费领域食品、药品和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查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组织集中销毁;对涉及消费者收费的服务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卫健委:组织开展对全县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以及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 烟草局: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售假贩假卷烟行为。
- 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对出租、客运车辆收费、拒载、绕客等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全县农产品、农资市场等执法监督检查。
- 商务局:组织开展对全县商品贸易市场的监督检查。
- 住建局:组织开展对全县商品房质量的监督检查。
- 县人行:组织对全县银行业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对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开展涉及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六)县消保委负责对公用企业和关注民生服务单位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监督评议、市场体察。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纪念“3·15”活动的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3·15”纪念活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
(二)密切配合。县消保委要注重活动中的整体组织、联络和协调,构建共治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监督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维权成果,广泛营造“3·15”纪念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严明纪律。各职能部门要启动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举报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夜晚),依法处理好群投群访事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五)及时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0日前将活动小结及《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统计表》(见附件4)书面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地址:桃州南路14号老工商局三楼;联系电话:6022010 ;邮箱:gdxxb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