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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67/201909-0039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19-03-12
有效性: 已失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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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19-03-12
有效性: 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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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12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化、规范化,保障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和《关于印发广德县规范和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广政〔2012〕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广德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教体局、卫健委、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有所在单位提出,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管科,主任由该科科长担任,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筹备和组织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起草、印发有关文件;

(二)传达上级相关工作任务,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三)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四)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原则上每半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掌握、调度、推进县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县安委会或县政府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是我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和检查联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联席会议精神和确定的决定、决议,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执行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