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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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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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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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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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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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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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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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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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综治办)、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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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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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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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巡查、应急处置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和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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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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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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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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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职业健康、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落实园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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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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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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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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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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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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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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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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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健全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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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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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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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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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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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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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政策措施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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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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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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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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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监管执法的方式、程序、频次和覆盖面,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细化检查内容,规范执法文书。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移动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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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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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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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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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信息通报、协同调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衔接机制。建立完善乡镇(开发区)委托执法、行政村(社区)配合执法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建立实施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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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检察院、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法院、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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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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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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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制度,确定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安全准入把关。强化区域性风险防控,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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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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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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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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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实行委托执法。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县、乡镇(开发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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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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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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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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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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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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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六项机制”。加快构建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强化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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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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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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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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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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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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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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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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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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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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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推动开展“五个一批”行动,曝光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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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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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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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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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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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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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明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强化工过程、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开展化工集中区定量风险评估。控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数量,探索农药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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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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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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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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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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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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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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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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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单位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水利设施等大型公共建设工程、市政管网检修疏浚工程等安全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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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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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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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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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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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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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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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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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加强批发零售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零售网点拍卖机制,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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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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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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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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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开展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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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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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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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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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开展电梯、液化气瓶、起重机械、危化品承压罐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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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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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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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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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化安全管控,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销售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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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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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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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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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安全。建立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现状评价管理制度,强化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在金属冶炼企业、涉危防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科学布局作业场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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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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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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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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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安全。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和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要求企业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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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委、县住建委、县商务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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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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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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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提高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交通、排水防涝、人防工程、消防、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普查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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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委、县人防办、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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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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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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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重点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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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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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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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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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坚持教育与预防并重,检查与整改结合,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定期开展校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乘车“五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快校园安全“三防”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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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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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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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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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加强电力能源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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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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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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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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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旅游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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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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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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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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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管和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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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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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对工作场所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加强劳动者健康监护,规范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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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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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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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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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政府和部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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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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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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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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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和基础建设活动。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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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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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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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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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水平。强化“职业健康,达标规范”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加强职业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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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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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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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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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急救援效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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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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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先期响应机制。建立企业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完善企业、政府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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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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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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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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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现场处置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保障。加强应急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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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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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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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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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资源配置条件。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加强救援基地、骨干队伍和装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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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应急办、县安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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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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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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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引领保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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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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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强安行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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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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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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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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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广德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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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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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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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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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完善宣教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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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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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进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公开建设,建设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微博和手机信息平台。完善舆情研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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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办、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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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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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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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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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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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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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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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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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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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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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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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快构建责任明确、载体多样、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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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县安办、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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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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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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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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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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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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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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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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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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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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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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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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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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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城镇运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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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镇建设。加强部门的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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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委、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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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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