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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67/201806-00537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专项规划】关于公布实施《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5 发布日期: 2018-06-25
索引号: 003253767/201806-00537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专项规划】关于公布实施《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5
发布日期: 2018-06-25
【专项规划】关于公布实施《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业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函﹝2017)1841号)批准并报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皖国土资函﹝2017)1841号)

2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广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广德县人民政府

 

 

 

 

 

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编制单位: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承编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正文目录

 1

一、现状与形势2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2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5

(三)形势与要求8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11

(一)指导原则11

(二)规划目标12

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15

(一)总体布局15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5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8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9

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资源开发管理23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23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24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25

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6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6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27

(三)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保障措施28

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31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31

(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32

七、矿业权区划及监督管理34

(一)探矿权区划设置34

(二)采矿权区划设置34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35

八、规划实施管理36

(一)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责任体系36

(二)建立矿山管理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机制36

(三)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37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37

 38

 

附图目录

1、广德县矿产资源分布图(1︰10万)

2、广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10万)

3、广德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1︰10万)

4、广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万)

5、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1︰10万)

 

附表目录

1、截至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截至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3、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4、截至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5、截至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6、截至2015年广德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7、广德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8、广德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9、广德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10、广德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11、广德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12、广德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13、广德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4、广德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5、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16、广德县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保护区及功能区名录

 

专题目录

1、广德县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2、广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布局研究

3、广德县矿产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矿业权区划研究

4、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研究

 

其 他

1、编制说明

2、规划数据库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矿业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124号)、《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广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的,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新定位,统筹协调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布局,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分解落实省级规划部署要求,对依法审批管理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做出具体安排。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和治理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措施的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广德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广德县行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及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规划》的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广德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苏浙皖三省八县(市)交界处,东临杭嘉湖,北倚苏锡常,周边有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 4 个省会城市和 16 个大中发达城市,素有“三省通衢”之美誉。县域国土面积2145 平方千米,2015年常住人口约51.85万。

)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15年底,我县现有登记矿产29种(含亚矿种),主要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为主;统计查明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地118处, 其中大型6处,中型16处,小型及以下96处;大中型矿产地占比约18.64%,主要为水泥用灰岩、方解石等;达到详查程度及以上的矿产地35处,占比约为29.66%,勘查主矿种以水泥用灰岩、煤等为主。

(1)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基础地质调查方面:安徽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安徽省地质灾害现状调查评价、安徽省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覆盖全县;1:25万宣城幅区域地质调查覆盖全县;1:20万的广德幅区域地质调查、区域重砂测量、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重力测量、航空磁测和区域化探测量覆盖全县;1:10万广德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涉及我县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主要有8个图幅,已完成河沥溪和杭圩镇2幅,誓节渡、广德县、独树街和卢村4幅目前正在实施,其他2个图幅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将在本轮规划中计划实施。

矿产资源勘查方面:我县水泥用灰岩基本达到详查或勘探程度,建筑石料用灰岩及其他非金属矿以普查为主,煤炭等能源矿产基本达到勘探程度。现有探矿权14宗,勘查矿种主要为普通萤石、铜、铅锌、金、陶瓷土、铁等,勘查区主要分布在广德县庙西—田鸡岭—白茅岭、新岭—杨冲地区。其中,国土资源部发证2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发证12宗;达到详查程度7宗,勘查矿种以普通萤石为主,其他均为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县主要矿产有29个矿种,全部已开发利用。目前正在开发利用的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方解石、硅灰石、普通萤石等11个矿种。现有正在开发利用的具有有效采矿权的矿山32家,正常生产矿山23家,筹建矿山4家,停产矿山5家;根据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大中型矿山26家,大中型矿山比例为81.25%,开采矿种主要为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

虽然近年矿山开发速度不断放缓,矿石开采总量有所下降,但以往开发过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产生了破坏现象依然存在。截至2015年底,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破坏土地面积592公顷,其中已完成治理恢复面积364公顷,土地复垦244公顷(包括全县内闭坑煤炭矿山土地复垦200公顷)。本轮规划计划实施160.25公顷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尚有67.7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将于后期陆续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另有正在生产矿山破坏土地面积约110公顷左右。

(4)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十二五”中期以来,全县矿业投资逐步回落,矿业经济总体趋稳,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矿业经济占全县经济比重有所下降。2015年,全县与矿业相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128.4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1.50%左右,略低于上一年度的33.60%。矿业相关制造业方面,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总产值约占与矿业相关产业总产值的47.20%,略高于上一年度0.4个百分点;以水泥、砖瓦石材等非金属为主要矿物制品业工业总产值39.3亿元,占与矿业相关产业总产值的30.6%,与上一年度的30.9%基本持平;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总产值相对较少,为13.5亿元,占与矿业相关产业总产值的10.5%,相比上一年度下降了4.5个百分点。采矿业方面,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约14.71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20亿元,增长率为8.88%,矿业开采形势有所回升。

目前,我县已基本形成了“邱村镇硅灰石、方解石”、“新杭镇水泥用灰岩及配料、陶瓷土”以及“誓节镇白云矿区萤石”三大开发及加工基地。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5年度,广德县工业企业十二强纳税大户中,矿业企业占据4家,以石灰岩和普通萤石矿产开采加工为主,纳税额约1.1亿元,占全县十二强纳税企业纳税总额的35.5%。可见,矿业开发与矿产品加工制造仍是我县重要支柱产业。

(5)矿产资源现状及矿业经济主要特点

①县域内非金属矿产较丰富,矿床规模较小,大型矿床较少。除钨、金等多金属矿产具有一定找矿潜力外,其他金属矿床相对匮乏。

②目前已开发利用矿产主要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方解石、普通萤石等非金属矿产。硅灰石、陶瓷土、方解石为我县优势特色矿产,但开发利用程度有限。无金属矿产开发利用。

③大中型水泥及配料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小型普通萤石矿相对集中,基本满足我县经济发展需求,但矿山生产规模还有待提高;方解石矿业开采加工基地有待开发。

④矿业经济总体趋稳,矿业经济占全县经济比重稳中略降,矿业开采形势有所回升;矿业开发与矿产品加工制造的支柱性作用仍然重要。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方解石开采潜力尚未挖掘

截至2015年底,全县方解石保有资源量为3035.28万吨,目前年开采量仅为13.90万吨,开采规模较小,开采潜力尚未充分挖掘。

(2)非金属矿产地数量较多,结构较单一

全县已查明的非金属矿产地共104处,占全县总数的88%,其中水泥用矿和砂石粘土矿产地73处,占非金属矿产地总数六成以上,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是全县的主要矿业之一,矿业结构较单一。

(3)矿产资源开采粗放、资源利用率较低

全县矿山开采设备仍然较落后,技术力量较薄弱,明显存在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观念淡薄,采富弃贫,资源浪费,矿产品深加工不足等问题。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配套政策不成熟

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仍然存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稍有滞后。由政府组织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重点主要围绕“三线四边”范围实施。市场资金投入有限,配套政策不明朗,收益方式不明确,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较艰巨。

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积极组织规划实施,努力实现规划目标,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基础地质及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得到较大提升;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山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效果较显著;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专栏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对照表

类别

二轮规划预期目标

2015年)

二轮规划实施成效

2015年)

完成情况

矿产资源勘查

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包括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在内的公益性地质调查7项。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2—4处,包括石灰岩、方解石、硅灰石等矿产。

完成公益性地质调查7项,实施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12项。

基本完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石总量

增加至2983—3474万吨

1091.93万吨

未完成

产值

12.57—13.51亿元

14.71亿元

完成

限制矿种

煤:45.1万吨;石煤:13.32万吨。

煤、石煤产量均为0。

完成

规模结构

大中型矿山比例40%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81.25%

完成

三率

露天非金属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

露天非金属矿山开采回采率平均值为95.38%。

完成

矿山治理恢复

治理面积

治理恢复

 

治理恢复

 

未完成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

512.18公顷

60.35公顷

364公顷

244公顷

1地质勘查成果显著

二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勘查项目进展顺利,共完成“庙西-砖桥地区铅锌银资源调查评价”等7项计划任务。已完成县域内2个图幅的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目前有4个图幅正按计划顺利推进。根据部分项目成果,初步圈定了异常靶区,实施开展了相关普查工作。

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方面,截止2015年底,已完成“广德县白茅岭地区铅锌(萤石)矿普查(北段)”等地质勘查6项。目前仍在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14项,其中铜、铅锌、铁、金多金属矿勘查项目7项;陶瓷土普查1项,普通萤石勘查项目6项。累计总投资1823.94万元,累计勘查面积166.14平方千米,约占我县国土总面积的7.75%。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上轮规划基期开采矿山量约1578.27万吨,受相关产业政策及矿业市场影响,尤其是规划末期,矿业市场动荡剧烈,矿山停产现象较普遍,煤炭矿山逐步关闭,小型矿山停产整合,矿石产量急剧下降,我县矿石开采总量年均负增长4.5%,2015年实际矿石量仅1091.93万吨。在此情况下,我县采矿业产值反而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15.15%,矿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等社会经济发展必须矿产品的价值明显提高。

不断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矿山“三率”水平,二轮规划末期,全县露天非金属矿山平均开采回采率达95.38%,达到二轮规划提出的不低于95%的要求。

3、矿产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矿山总数由205家压缩到32家,压缩率为84.39%,其中建筑石料矿山压缩率为50%左右。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大中型矿山的矿石总量(94.31%)和产值总量(98.25%)所占比重明显提高,矿山规模结构的优化明显促进了矿业的发展,形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集约规模开发,矿山企业多年来“多、小、散”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限制开采的高灰高硫煤、普通萤石等矿产总量调控成效明显。通过整顿和规范煤矿开发秩序,逐步关闭了所有煤炭、砖瓦用粘土矿山。对小型建筑石料(灰岩、花岗岩等)、普通萤石矿山加大整合力度,提高了单矿山生产能力的同时,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减小。

4、矿产资源布局调整更趋合理

上轮规划期间,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加快。通过矿业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带动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和优化升级,促进了矿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并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较显著

在贯彻全省“三线三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我县“三线四边”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治理恢复面积达364公顷,其中土地复垦244公顷。但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有限,导致规划实施期间未能全部完成相应指标任务。

6初步形成矿业综合开发与加工基地

二轮规划实施期间,我县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向矿业综合开发与加工基地集中,矿业开发呈现“规模开采、综合开发、聚集加工”的新局面。

一是以邱村镇下寺区硅灰石、方解石开发为中心,综合开发铁矿、饰面花岗岩等矿产。提高硅灰石、透辉石、方解石的深度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采选加工技术水平。初步形成了邱村镇硅灰石、方解石综合开发及加工基地。

二是以新杭镇丰富的水泥用灰岩及配料资源为依托,开发水泥用灰岩及配料,综合开发耐火粘土、陶瓷土,提高水泥加工工艺水平,提高水泥产量和质量。逐步形成新杭水泥用灰岩及配料、陶瓷土开发及加工基地。

三是以誓节镇优良的普通萤石资源为平台,引进普通萤石矿产深加工专用的国内先进技术设备。以“先进、合理、科学、节能、高效”为发展原则,初步形成誓节镇白云矿区萤石深加工基地。

)形势与要求

1、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015年,我县全年生产总值(GDP)184.6亿元,同比增长8.4%。人均生产总值35599元,较2014年增加了1819元;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407.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94.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8.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1.8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9.7亿元,同比增长23.4%;全年财政收入32.1亿元,增长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3亿元,增长13.4%。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多项经济指标与全省基本相当。

2、矿业经济形势分析

二十一世纪前三十年是我国实现工业化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关键阶段。包括矿产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仍然是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上升,必然要求不断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

能源矿产方面,因环境保护需求,煤炭已退出开发序列,暂无其他常规能源可利用。2015年度消耗能源相当于160.6万吨标准煤,相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1%,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将完全依靠外购满足我县生产生活需求。

金属矿产,我县目前无可开发利用矿产,随着砖桥、庙西、白茅岭等地金、钨、铅锌等金属矿产勘查的不断深入,我县金属矿产贫乏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冶金辅助原料普通萤石保有储量和开发利用规模位居我省前列,现保有储量81.47万吨,在国家控制产能的背景下,资源保障程度相对较高;熔剂用灰岩现保有储量1002.1万吨,相对较为匮乏。

硅灰石作为我县优势矿种,目前保有储量约166万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60%左右,能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一定保障。

建材类非金属矿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丰富,开发规模大,资源保障程度高。方解石、陶瓷土市场需求旺盛,保有储量以及资源潜力均较大,作为我县特色矿种,应控制资源开发总量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普通建材产品需求仍将持续,新型建材产品需求和占比将进一步增大。

3、矿业经济发展要求

根据“广德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当前广德新材料产业结构单一,缺乏龙头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亟需通过“存量转型升级,增量研发创新”工程,增强产品市场“话语权”,加快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板块。一是强力推动水泥、陶瓷、钙业等传统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复合材料、铝基材料、高精度铜板带等绿色建材发展。加快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行动,促进传统建材产业升级改造。二是加快高新材料产品开发,重点发展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等应用广泛的新材料产业。三是依托南方建材,加强企业技改及研发引进工作,培育一批新型材料龙头企业和若干行业知名品牌。

我县将依据较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加大与周边发达地区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来全县开发矿业,以期改善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同时加大矿山开发保护力度,加快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步伐,为建设美好广德提供保障。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要求,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准则,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

贯彻落实《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有序推进矿业资源开采,深化水泥用灰岩、普通萤石、硅灰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三大职责定位,紧密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强化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造福于民。

2、基本原则

(1)坚持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以《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与全县有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相衔接。

(2)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

从本县实际出发,一方面要加强对具有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倡导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并形成资源集约型生产体系和节约型消费体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即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

(3)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在保护基础上开发的原则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严格准入条件,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开发活动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和破坏,切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发展绿色矿业,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4)坚持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促进矿业布局趋向合理的原则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通过矿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来促进矿业的合理布局,以达到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推动矿山企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不断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确保矿山地质环境的整治恢复,最终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经济建设需求之间的均衡发展。

(5)坚持科技创新与完善管理机制的原则 

将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技术运用到矿产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恢复的全过程中去,延长资源开发综合利用产业链,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加强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规划目标

12020年目标

规划目标包括矿业经济、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共五类13项。其中,预期性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7项。

专栏二、广德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目标

类型

序号

指标

基期

规划目标

属性

矿业经济

1

矿业产值

14.71亿元

23.69亿元,年均增长率10%

预期性

2

矿业产值比重

8.0%

8.4%

预期性

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3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陶瓷土1处:100~200万吨;硅灰石1处:100万吨。

预期性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4

矿石开采总量

1091.93万吨

矿石开采总量1700万吨,年均增长率约为9%。

预期性

5

主要矿种矿石总量控制

水泥用灰岩:700万吨;

熔剂用灰岩:60万吨;

水泥配料用砂页岩:35万吨;方解石:20万吨;

普通萤石:4.5万吨;

硅灰石:5万吨;

建筑石料:300万立方米;

陶瓷土:10万吨。

预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6

矿山总数

32

43

约束性

7

大中型矿山比例

81.25%

不低于85%

约束性

8

主要矿山“三率”达标率

生产矿山69.6%

生产矿山不低于80%

约束性

9

绿色矿山达标率

20%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1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160.25公顷

约束性

11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67.36公顷

约束性

12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

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的70%

约束性

13

新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100%

约束性

2、展望目标

规划展望至2025年。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使其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和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努力新增一批可供开发利用的重要勘查成果,稳步提升硅灰石、陶瓷土、水泥灰岩等区域优势矿产的资源保障程度。加大金、铅锌、钨等战略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矿业总产值保持增长态势。 

矿业布局更加合理,矿山企业规模集约开发,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巩固和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矿业开发产业基地。

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主要矿区内非砂石粘土类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全面完成余下的3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约67.75公顷。形成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开发格局。

 

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总体布局

1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全面落实本次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勘查布局,提高全县基础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工作程度。重点开展皖江经济带(广德县)区域综合地质调查,推进实施省级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皖南地区东部铜金多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皖江经济带建筑石料矿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区划”广德县境内的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有序开展广德县砖桥、白茅岭、庙西、新岭、叶坞等地铅锌、金、铜金属矿产勘查,提高我县金属矿产资源保障力度;稳定我县已有的普通萤石等矿产勘查投入,进一步提升我县氟化工产业发展水平。

2、矿产开发总体布局

继续推进邱村、新杭、誓节三大矿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地区矿业产业发展竞争力;加强建设新杭镇水泥、建材、陶瓷土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形成以新杭镇水泥用灰岩为核心,建筑材料和陶瓷土为主体的非金属开发利用新格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继续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

继续推进誓节渡、广德县、独树街和卢村4个图幅的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规划落实山北和流洞桥2个图幅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到90%,重点开展皖江经济带(广德县)区域综合地质调查。

2、加大紧缺矿产、区域优势矿产勘查力度

重点勘查铜、金、铅锌等金属矿产,兼顾优势非金属水泥用灰岩、硅灰石等矿种勘查,限制勘查南型煤、石煤等保护性和限制性开采矿种。

3、提高紧缺矿种、优势矿种资源保障能力。

重点加强砖桥、白茅岭、庙西、新岭、叶坞等地铅锌、金、铜金属矿产勘查。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基本查明重要金属矿种矿产地1处,陶土、方解石、硅灰石等非金属矿产地2—3处,新增一批资源储量:陶土100—200万吨,硅灰石100万吨。

4、科学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1)重点勘查区

综合我县矿产资源现状、地质环境保护要求及省级勘查区块设置三方面因素,以我县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硅灰石、方解石等非金属矿产为主要勘查对象,确定重点勘查区2个。目前,区内含有效探矿权3宗,落实省级勘查规划区块3个,勘查矿种主要为陶瓷土、硅灰石、方解石等。

KZ01  狮子山-独山石灰岩、陶瓷土重点勘查区;

KZ02  庙西-砖桥硅灰石、方解石重点勘查区。

(2)限制勘查区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内共设限制勘查区块2处:KX01含有省级勘查规划区块2个,勘查主矿种为铅锌和铜,不属于限制勘查矿种,KX02含有省级勘查规划区块5个,勘查矿种有金、钨等多金属矿,其中钨矿为限制勘查矿种。

KX01  邱村—新杭高灰高硫煤、普通萤石限制勘查区;

KX02  柏垫—杨滩—四合钨矿、普通萤石限制勘查区。

此外,县域内砖瓦用粘土矿均属于限制勘查矿种。

全力配合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要求,加强探矿权设置区划的引导作用和勘查规划区块的约束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在地质信息不断丰富的前提下实施勘查规划区块的局部调整和进一步完善。

5合理设置矿产资源开发分区

以国家、省矿业产业政策为导向,按照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合理利用的原则,全县划定1个重点矿区,2个限制开采区,7个禁止开采区,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定划定各类禁止开采保护区及功能区名录18个(详见附表16)。所有矿山开发利用项目必须满足安徽省主要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相关行业产业政策。

专栏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表

规划类型

编号

规划区名称

规划面积(平方千米)

涉及有效采矿权()

重点矿区

ZK01

新杭水泥用灰岩、陶瓷土重点矿区

117.11

14

小 计

117.11

14

限制开采区

CX01

赵村—青岭普通萤石、高硫煤限制开采区

257.32

13

CX02

杨滩—柏垫—卢村建筑石料限制开采区

682.62

0

小 计

939.94

13

禁止开采区

CJ01

太极洞国家地质公园禁止开采区

18.05

0

CJ02

桃姑迷宫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7.72

1

CJ03

横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21.56

0

CJ04

洞汭湿地禁止开采区

5.10

0

CJ05

笄山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3.21

0

CJ06

芦湖竹海度假区禁止开采区

8.61

0

CJ07

茅田山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14.18

0

小 计

78.43

1

合 计

1135.48

28

1)重点矿区

针对区域优势特色矿产水泥用灰岩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划定重点矿区1个。该区域内分布了全县7家水泥用灰岩矿区中的6家,其中官财山水泥灰岩矿已于2016扩产至80万吨/年,目前区内全部为大中型矿山。区内其他8家均为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大中型。

2)限制开采区

针对我县南型煤、普通萤石、建筑石料等限制开采矿种划定了2个限制开采区。区内涉及有效采矿权13个宗,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大理岩等,不属于区内限制开采矿种。

此外,全县范围内限制砖瓦用粘土矿开采;在河道两侧、水库附近限制建筑用砂开采。

对限制开采区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进行管理:

①不得新设置露天开采的小型以下金属矿采矿权和中型以下非金属矿采矿权;

②不得新设置地下开采的中型矿床以下、中型生产规模以下及服务年限少于5年的金属和非金属矿采矿权;

③已设置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矿权,期满不予办理延续。

(3)禁止开采区

全县规划禁止开采区7个,主要为我县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区,禁止开采区保护区及功能区名录18个。其中,桃姑迷宫风景区范围与已有的直立天石钙业有限公司金安石材矿矿权范围部分重叠,相关管理部门现已进行处理。

对禁止开采区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区内不得新立采矿权,不再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②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新杭镇、邱村镇是我县矿业强镇,全县90%以上水泥建材、陶瓷土、氟化工等产业坐落在该地区,两镇年矿业总产值占比达95%以上。相关基础设施完备,产业政策完善。

1、狮子山—独山石灰岩、陶瓷土产业重点发展区

依托新杭经济开发区已有建设基础,发挥集群优势,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开发区内丰富的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环保、填料、保温、吸附、粘结等新材料,增加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

2、庙西—砖桥硅灰石、方解石产业重点发展区

依拖邱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优惠产业政策,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加大硅灰石、方解石的深加工,提升我县新材料发展水平,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对重点发展区域主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优惠措施,大力支持方解石加工企业增加投入,更新设备,发展产品深(精)加工。

②积极改善区内矿业投资环境,完善用地、资源配置、财税等相关政策,加快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济。

②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力度,重点开展区内庙西—白茅岭硅灰石、方解石勘查等非金属矿产勘查工作,为区域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推进矿山规模化开采,优化产业布局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严格按照《安徽省56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执行,逐步关停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土地植被的小型矿山。严格审查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实施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

规划期内积极调整建筑石料、普通萤石等分布过密的小型矿山联合办矿、集约化开采,逐步形成规模效益;对低于《标准》的矿山,实施联合、兼并、关闭等措施,扩大矿山生产规模。继续发展大型矿业集团的龙头作用,组建和培育一批大中型矿业企业。

2、加大对重要矿种开采总量调控管理

“十三五”期间,全县矿石总产量年均增长9%,到2020年达到1700万吨,采矿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到2020达到23.69亿元。总量调控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重点调控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产能严重过剩类矿种、县内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

鼓励开采特色新型材料矿产,加大水泥用灰岩等产能相对过剩矿产的深加工。到2020年,水泥用灰岩及配料达到735万吨,陶瓷土:10万吨;建筑石料:300万立方米;硅灰石:5万吨。

有效保护和总量调控方解石资源。到2020年方解石矿石产量控制在20万吨。

限制普通萤石开采总量。到2020年普通萤石矿石产量4.5万吨,不再进行煤炭资源开发。

3不断提高矿山生产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逐步调整和充实与矿山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逐步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采矿方法,使矿山的开采、选矿、加工等工艺和技术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进一步提高矿山原矿石的开采率和利用率,大力推广综合利用技术。

坚持节约资源与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与选矿回收率,提高0.5~1个百分点,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率提高1~2个百分点。积极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固体废弃物资源二次开发。

4、加大供给侧改革,促进矿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积极推进原矿产品深、精、细加工和工艺技术,由单一性向系列化、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高能耗向低能耗转变。石灰岩矿产优先开发熔剂用灰岩。花岗岩类矿产优先开发饰面用花岗岩;方解石、普通萤石等提高选矿技术,不断引进研发新材料,提高新型建材比重。提倡新型节土产品和非粘土类新型墙材,大力发展混凝土砌块高渗量、高孔度、高保温免烧砖,非粘土类空心砖及其它新型墙体材料。

5、矿业布局优化

依托新杭丰富的石灰石矿、陶土矿资源,结合已经形成的矿业开发与加工基地,对矿业布局进行合理优化,在新杭地区形成矿业“三大基地”。

①新杭牛头山—青岭钙业开发及加工基地

现有正在开发利用矿山5家,规划以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先进生产工艺和成熟的水泥生产线为依托,研究熔剂用灰岩等深加工工艺,提高石灰岩深加工水平,提高石灰岩的产品附加值,在新杭镇建成节能环保的钙业基地。

②新杭建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

现有正在开发利用矿山6家,规划以新杭镇丰富的石灰岩矿资源为依托,以开发水泥用石灰岩为主,综合利用顶板盖层、夹层及废石等,逐步实现由原矿向深加工、单一性向系列化、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

③新杭陶瓷土综合开发及加工基地

现有正在开发利用矿山1家,规划以新杭镇丰富的陶土资源为依托,深入挖掘陶业传统工艺精髓,引进国际先进工艺,大力发展陶土深加工技术。通过技术创新,进一步拓展陶土的用途,开发高附加值的陶产品,切实提高陶土资源利用率。

 

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资源开发管理

截至2015年底,全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19家,约占全县矿山的总数的59.38%;矿石产量452.9万吨,约占全县矿石总量的42.50%;矿业产值1.52亿元,约占全县矿业工业总产值的10.33%,现阶段仍是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小型矿山数量不断减少,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矿山矿石开采量不断缩减。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根据市场需求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情况,结合资源的分布区域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对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和产量进行控制。到2020年全县建筑石料矿石量820万吨,建筑用砂、页岩矿石量50万吨,陶瓷土矿石量10万吨。

专栏四、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规划表

序号

矿种

规划基期

规划期

矿山数

(个)

矿石量

(万吨)

矿山数

(个)

矿石量

(万吨)

1

建筑石料用灰岩

12

415

13

600

2

建筑用大理岩

1

0

1

60

3

建筑用花岗岩

3

  1. 9

5

90

4

建筑用玄武岩

2

30

2

70

5

建筑用砂、页岩

0

0

6

50

6

陶瓷土

1

5

1

10

合  计

19

452.9

28

880

管理措施:

1、落实我县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分解矿山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强化动态监管。

2、制定监管制度,强化部门监管,对超指标出产的矿山企业,追究矿山企业违约责任。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综合市场需求、资源保护、地质环境、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临时用矿需要,遵循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设置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

专栏五、广德县砂石粘土矿产布局统计表

类型

序号

名称

主要开采矿种

面积(平方千米)

有效及拟设矿权(个)

集中开采区

SCJ01

广德县青岭—阳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建筑石料用灰岩

18.96

7

SCJ02

广德县牛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建筑石料用灰岩

13.37

6

小 计

32.33

13

允许开采区

SCY01

广德县庙西建筑石料矿允许开采区

建筑石料用灰岩

25.35

4

SCY02

广德县黄家店建筑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建筑用页岩

5.49

2

SCY03

广德县谢里建筑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建筑用页岩

4.50

2

SCY04

广德县团山包建筑用砂岩矿备选开采区

建筑用玄武岩

1.52

1

SCY05

广德县团山村建筑用砂岩矿允许开采区

建筑用砂岩

7.79

1

SCY06

广德县徐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建筑用花岗岩

7.89

1

小 计

52.54

11

合 计

84.87

23

管理措施:

1、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加强开采区划的监督管理;

2、保护区及功能区范围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合的矿业权;

3、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矿种开采行业准入条件、《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以及开采规划准入条件。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按照本轮规划矿业布局、矿业结构调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对未列入集中或允许开采区的已有建筑石料矿山,将按照相关管理政策严格管理。对集中或允许开采区内的新建矿山设置以下准入条件:

1、开采矿种和规模

规范新建砂石粘土和小型非金属矿矿山的准入条件,规划的集中、允许开采区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开采技术规范要求或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要求。严格矿山最低建设投资和生产规模标准。

2、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新建矿山须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承诺书,编制切实可行的矿山治理和复垦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土地复垦费等。新建矿山必须满足和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指标要求。矿山开采应根据安全部门管理要求,矿山建设需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防护措施。


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点任务之一,亦是市县级绿色矿山创建的重要目标。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基本准则。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严格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准入制度

规划期间新建矿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保证金承诺书》,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上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顺利实施。新建矿山涉及占有林地时,必须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

2、强化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管理

加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管理考核制度,制定落实相关奖惩措施;监督企业落实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设计执行情况,确保新建矿山治理恢复率达到100%。

3、推进落实闭坑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矿山企业必须兑现承诺书要求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任务。临时占用林地和占用林地采矿关闭的矿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督矿山企业及时启动复绿工作。历史遗留矿山按照“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综合治理、企业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 “三线四边”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被破坏的土地资源,采取农田复垦、丘陵地养殖造林、山地边坡绿化、塌陷区回填复垦或水体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4加强“三线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落实“矿山复绿”行动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的要求,制定实施《广德县“三线四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17—2019年)》,全面完成我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对计划实施的1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作为该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任务,基本建立“三线四边”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根据《广德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17—2019年)》要求,本轮规划共确定了17个重点治理工程,预期治理总面积160.25公顷,通过矿山治理可获得耕地面积67.36公顷。

2、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以上计划实施的1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为基础,划定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总面积163.40平方千米。

(1)庙西—山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治理区规划面积51.20平方千米,治理工程4个,治理面积30.35公顷。主要矿种为方解石矿、硅灰石矿及水泥用灰岩矿和建筑用灰岩矿,矿山主要沿230省道分布。区内目前正在开发利用矿山2家。治理方式主要为边坡清理、围堰绿化和土地整理。

(2)新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治理区规划面积99.41平方千米,治理工程10个,治理面积105.80公顷。开采矿种主要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为主。区内目前有正在开发利用矿山17家。治理方式主要为边坡清理、围堰绿化和土地整理,同时进行地表整治,土地复垦。

(3)粮长村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治理区规划面积6.89平方千米,治理工程2个,治理面积19公顷。该地区现有生产矿山1家,矿山沿215省道分布。治理方式主要为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并加强水土监测。

(4)肖家岗—徐村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治理区规划面积5.90公顷,治理工程1个,治理面积5.1公顷。该地区现有正在生产矿山2家,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该区为县规划自然环境保护范围,采矿形成的采坑及废石堆大面积破坏了坡面原始山体植被。同时,在X034县道、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并加强水土监测。同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

(三)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组织机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纳入各级政府及主要干部的任期责任制、实现年度考核。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协调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检查规划落实情况,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2、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管理机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设计方案需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审查和批准。工程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督,工程验收实施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和工程审计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应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主体和责任,规范验收的操作规程。

3、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渠道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对公益性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起组织、启动、引导作用,财政预算中应安排专项资金,或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整理、采矿权有偿使用相结合,通过土地出让收益和余量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市场化配置解决治理资金;

二是将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统筹用于急需治理的矿山;

三是实行“谁治理、谁收益”的政策,建立合理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收效分配政策,吸引商业性投资从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产业,构建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4、加强宣传,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各种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护山体及土地资源等重要性宣传。加强全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知识培训,转变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环境的旧观念,树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的新思想,增强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向社会公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规模、目标和意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宣传和表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处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得到迅速、有效改善。

5、加强科技投入,推动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加强科技投入,学习借鉴省内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方法试验与研究,针对不同类型地质环境,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培育和建设一批符合广德县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示范工程。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从事后治理转向事前预防为主,事前预防与事后治理相结合。从单一的环境治理转向环境治理与资源多功能利用相结合。从由政府投资转向多渠道融资,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经济效益,全面推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

 

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我国矿业的共同行动纲领和发展目标。其实质内容是以节约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全面开展矿山各项建设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中央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的方针,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目标任务与总体布局

(1)目标任务

根据我省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要求,建立我县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差别化管理制度,研究形成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非砂石粘土类大中型矿山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绿色矿山总体达标率达到20%,小型非金属和砂石粘土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2)总体布局

根据广德县矿业发展现状,按照“规划统筹、政策配套,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矿业综合开发基地为基础,优先发展条件成熟的绿色矿山建设。以邱村镇石山岕水泥用灰岩矿为先期试点,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指导,制定鼓励优惠政策,率先建成我县绿色矿山示范点。同时广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理念,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全县矿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局面。

2政策及管理措施

(1)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措施。落实绿色矿山信贷、税费、矿产品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减免幅度内,给予最大减免。

(2)严格监督执法,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执法严明。抓典型,形成威慑力,发动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联动监督机制,制定有效的监督举报奖励措施。

(3)大力提倡技术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矿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延长矿山可采寿命,让企业得到实惠

(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目标任务与总体布局

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发展原则,深入分析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矿山地质环境及发展趋势,以邱村镇石山岕水泥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为试点,积极推广经验,快速辐射周边地区,努力打造“邱村镇上周村—庙西村绿色矿业示范区”。促进我县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主要目标任务是“巩固水泥开发利用的主导地位,积极推方解石、硅灰石等非金属矿深加工产业发展,加强建筑(石料)用灰岩、大理岩的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的“三率”水平,优化采矿方法工艺。加强矿山生态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开展区内优势非金属矿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示范区内,大中型矿山在3年内全部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大中型矿山企业年产矿石量达到区内总量的87%以上,矿业产值达到区内总产值的90%以上;“三率”水平总体达标率达到80%以上;区内完成80%以上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的全面治理,整体环境呈现天蓝、地绿、水净。

2政策及管理措施

(1)加快制度建设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保障

在国家现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推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矿业用地复垦利用周转;优先安排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矿山企业提供优惠是税费服务等。

(2)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引导激励机制

整合与矿业绿色发展和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的支持措施和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及省发展绿色矿业的相关要求加大矿山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管理,重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高、科技进步快的企业。

(3)加强交流与宣传,形成良好带动效应

加大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舆论宣传,加强与其他矿山企业、有关矿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为我县其他地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形成良好带动效应。

 

七、矿业权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划设置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区块,县内共规划了探矿权区块8个,总面积约165.63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65%,全部为空白区新设。其中高风险勘查矿种6个,低风险勘查矿种2个。

(二)采矿权划设置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关于本县内采矿权规划区块,并细化县级采矿权区块。全县共规划采矿权区块25个,另有已设采矿权保留18个。规划矿山总数43个。

1、探矿权转采矿权

对于满足勘查程度条件,提交了详查或勘探工作成果,并具备开采规模等准入条件的探矿权,作为探矿权转采矿权,三类矿产直接设置开采规划区块。据此,我县规划区块11处,其中1处为水泥配料用砂岩,1处为熔剂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多矿种,其他均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页岩、花岗岩等建筑材料。

2、已设采矿权整合

设置已设采矿权整合区块2处,将现有效4个采矿权分别整合为2个。整合矿种分别为普通萤石和建筑石料用灰岩。

3、已设采矿权调整

设置已设采矿权调整区块12处,调整内容主要为改变平面范围、深部延深、增加或变更开采矿种等。其中2处为已过期矿山保留,未体现在目前32家有效矿山统计范围。

4、已设采矿权保留

根据规划技术要求,本次未单独设置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但根据实际生产管理需要,我县对已设采矿权保留18个,主要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页岩等。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从事矿业活动及履行社会承诺的监督。具体监督管理措施如下:

1、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

县国土资源局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管督查,实行局长负责制,落实到各乡镇国土所负责人,各所再落实具体责任人到矿山,实行分级责任制。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严格的审批、准入、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3、新立砂、石、粘土矿的矿业权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矿业权人应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鼓励矿区农民参与开发就业,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建设和谐矿区。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与审查矿业权申请人提交的勘查计划、采矿计划、工作报告、勘查许可和采矿许可的公示公开,矿产督查和现场抽样调查,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等。任何一项不达标者一律不予审批。

 

八、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责任体系 

1、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矿山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严肃查处违法矿山开采活动,建立完善必要的检查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

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内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2、严格执行《规划》各项内容。本行政区内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项目应当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的项目,《规划》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

区内各项矿业政策和活动须与《规划》相一致。不符合《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重点区域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颁发矿业权证,不得批准用地。禁止在禁止开采区内新设固体矿产采矿许可证;限制勘查区或限制开采区内新设有关限制矿种的勘查或开采项目必须经过规划审查,严格核发矿业权许可证。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发放矿业权许可证。重大勘查、开发与保护工程,必须实施规划审查制度,严格规划空间管控。

(二)建立矿山管理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加强勘查开发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信息公示和年度抽查制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限制性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及时予以纠正。

(三)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1、《规划》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和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影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规划》调整或修编的政策建议和调整方案,不断增强《规划》的操作性、针对性。

2、《规划》调整

针对地质勘查的重大发现,市场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等发生的重大变化,动态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规划内容。《规划》调整应遵照相关规定,擅自修编和调整《规划》,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深化应用和持续拓展“一张图”、“三大平台”,切实做好与省级规划信息与数据融合,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基于网络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服务、网上办公和政民互动能力与水平,为规划实施中的各项管理业务提供全面、透明、精准的信息和数据支撑。

 

 

附 则

《规划》包括文本、编制说明、附表、附图和数据库。

《规划》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广德县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实施。

本《规划》原则上每五年修编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编,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审批。

本《规划》由广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