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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3767/201803-00469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31 发布日期: 2018-03-31
索引号: 003253767/201803-00469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31
发布日期: 2018-03-31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1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卢村乡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业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卢村水库作为我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任务,也是我县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卢村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为确保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奋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更大幅度提升卢村水库水环境,更大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严守饮用水水质安全底线,严格对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相关要求,遵行“优化质量、扩大容量、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方针,采用污染削减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点源控制与面源控制相结合、流域治理与环境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强化水源地保护各项措施,确保卢村水库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基本情况: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总面积142.31平方公里(水域3.31平方公里、陆域139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0.74平方公里(水域0.14平方公里、陆域0.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32.57平方公里(水域3.17平方公里、陆域29.4平方公里),准保护区109平方公里。(见附件3)

(三)总体目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消减生产、生活污水污染,控减农业面源污染,逐步净化上游来水,提升水土涵养调节能力,努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卢村水库水质总体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

二、主要任务

2018年6底前,编制完成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指导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面源污染控减工程

开展退耕还林、小流域水土流失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缓冲带等系统工程建设,提升涵养水源能力。实施农业水肥循环与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氮磷流失。

1.流转临湖面茶园、林地(林产)。2020年底前,逐年对水库临湖面4140亩板栗、944亩农田、1989亩茶园进行土地和附属物流转。引导板栗林、茶园逐年递减,通过植被改造,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严禁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牵头单位:林业局、农委)

2.退耕还林。在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除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准占用进行植树等行为外,鼓励群众在宜进行退耕还林的农田区域自发种植林木,实施退耕还林。(牵头单位:林业局)

3.控制、减少施用化肥农药。严格控制农田、茶园、经果林等施药、施肥、使用除草剂等,委托专业组织进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做到绿色防控水源地保护区全覆盖。制定化肥、农药减施方案,通过行政推动、技术示范等多种途径,以有机肥替代化肥,增加土壤吸附力,实现卢村水库流域茶叶生产有机肥使用全覆盖,其他农业生产氮磷流失量大幅降低。(牵头单位:农委、林业局)

4.养殖污染管控。2018年6月底前,引导水库上游养殖企业全面关闭,并对养殖厂房及设施进行拆除。规范养殖家庭限量养殖,严防养殖污染。(牵头单位:农委、卢村乡)

5.垃圾收集处理。全面推进卢村乡全域市场化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开展水面垃圾清理,建立水库和入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水面清洁。(牵头单位:卢村乡)

(二)上游来水净化工程

加强入湖河道整治,建设河滨湿地,构建生态隔离带和清水廊道,提升河道对污染的净化能力。

6.建设河滨湿地。2018年建设宋陈河、清方河湿地各1个,2019年建设丁冲河湿地1个,2020年建设太阳山河湿地1个。进一步加强湿地管理,充分发挥湿地生态修复改善作用。(牵头单位:林业局、水务局、卢村乡)

7.入湖河道整治。2018年实施同溪河综合整治工程;2019年继续实施桃山河综合整治工程;2020年实施清方河等直流河道整治。(牵头单位:水务局、卢村乡)

8、生态修复治理。对卢村水库流域生态破坏、水土流失较重的区域,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自净能力。(牵头单位: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卢村乡)

(三)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推进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和单位企业等生产、生活污水收集与外输管网泵站配套工程建设,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9. 编制污水收集与处理规划。按照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实现水库上游适合区域的污水纳管收集处理。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卢村水库上游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方案。(牵头单位:住建委、规划局)

1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对水源地上游中心村和较大自然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保护区内农户生活污水,做到能收则收。加强非卫生厕所改造,严格遵循安装技术标准并做到“一户一验收”,较为集中的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分散的采取灵活方式予以处理。(牵头单位:住建委)

提倡使用无磷洗涤用品,规范洗涤用品的市场销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11. 加强生产性污水整治。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加强水库上游旅游开发项目审查,并报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牵头单位:卢村乡、旅游局、发改委)

依法关闭水源地保护区内石材加工等粗放型生产企业;对竹木加工、笋干加工等产业实行总量控制,加大规范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污水 “零排放”。(牵头单位:卢村乡、环保局、市场监管局)

12.污水管网建设。2018年,结合S459道路工程建设,完成沿路污水主管网建设。2020年前,完成适合区域中心村污水管网铺设。同步推进支管及入户管网建设。(牵头单位: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卢村乡)

(四)湖面环境整治工程

加强库区养殖、游泳、垂钓活动整治,保障卢村水库水面环境清洁,杜绝污染,提高水源地水质。

13. 库区养殖整治。立即停止水面承包养殖(含东库叉拦沙坝坝内水域),依法收回库区所有养殖承包权。原养殖承包方捕捞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底。(牵头单位:水务局)

库区实行以净化水质为主要目的的清水养殖,严禁投放任何饵料,定期捕捞由卢村乡负责会同水库管理处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卢村乡、水库管理处)

14. 加强库区游泳、垂钓管理。发布管理通告,一、二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游泳、垂钓等行为。在库区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自然村,设置宣传标语、标牌,加强游泳、垂钓等行为的劝导和曝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牵头单位:环保局、卢村乡、水务局)

  1. 生态清淤。对卢村水库库区及上游入湖河口3.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清淤(将淤泥清出水体处理)。2018年6月完成底泥调查,制订生态清淤规划设计方案,待备用水源具备保障供水能力后,启动清淤任务。(牵头单位:水务局)

(五)科学管理保障工程

深入开展科技合作,推进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走向信息化、科学化轨道,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生态补偿工作,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富有成效开展。

16.科技合作。建立卢村水库流域生态观测站,强化与有关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开展典型地类结构功能监测、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跟踪监测、水库、湿地和流域水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削减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技术推广与生态保护。(牵头单位:环保局、农委、水务局)

17.生态补偿。完善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对群众自发组织实施的新增退耕还林,由县、乡两级财政参照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给予生态补偿。对林地、农田、茶园收储面积以土地租金、工作奖励等形式予以相关村适当经济补偿。(牵头单位:财政局、林业局)

18.人口迁移。禁止卢村水库上游区域内新增宅基地。落实土地复垦等政策,对复垦的宅基地实行补偿,引导人口向集镇等下游区域搬迁。(牵头单位:卢村乡、住建委、国土资源局)

19.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卢村乡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公安、水务、环保、林业、国土资源、农委等部门安排精干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设在卢村水库管理处,由领导组办公室直接管理。(牵头单位:法制办、编办)

卢村乡党委、政府负责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巡查管理,库区周边10个村指定专职村干部任巡查员。采取建立巡查队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库区周边及水面的巡查,增加巡查频次及时间,并在相关区域加装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卢村乡)

20.强化监测评估。科学调度卢村水库水位。加强对卢村水库及上游河道水质的监测,建立广德县卢村水库水源地水质数据库,积累资料并建立水质预测模型,进行实时监测和科学研究。县环保部门定期公布卢村水库水源地水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环保局、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乡镇、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广德县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牵头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具体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整治期间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督查和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村乡党委书记兼任。

(二)强化推进落实。上述5大类20项目标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落实要求高。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单位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要求。要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尽快完成近期能够完成的一批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推进跨年度实施的长线综合整治项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督查。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商讨解决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制定工程和工作进度表,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加大对已明确建设工程的推进力度。牵头单位要做好在建整治项目的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完工整治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有关工作进度表和验收资料应按时报送至领导小组。加大督查通报力度,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卢村乡作为水源地保护主体,在兴乡强镇考核中,将其作为生态乡镇进行单独考核。

(四)强化资金筹集。坚持“谁污染、谁出资,谁受益、谁出资”原则,设立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水库移民资金、生态补偿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纳入县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建立项目整合机制,县发改、国土资源、环保、住建、水务、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或国有资产平台新增投资必须专项审批、专款专用。新增投资项目纳入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由卢村乡提出,县发改委和财政局会审后,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所有筹集资金除用于各项工程建设外,对建成后的污水收集处理、管网改造维修、林地管护执法等后续长效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对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使用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监管。

(五)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标志牌、宣传画及中小学生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使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和保护水质的重要性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公众的水源保护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全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水源地保护的浓厚氛围。卢村乡要积极组织全体机关、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广泛动员全乡群众投身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