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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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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609-00126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征询《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6-09-30 发布日期: 2026-09-3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609-00126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征询《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6-09-30
发布日期: 2026-09-30
关于征询《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6:27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自然资源部门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移交、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2号)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拟定了《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317944484@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广德市天官山路3号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信封上请注明“《广德市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范绍文   联系电话:0563-6030191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