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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605-00053 组配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机构: 东亭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5 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宣政〔2025〕23 号​(广德市参照执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5-29 发布日期: 2026-05-2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605-00053
组配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机构: 东亭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5 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宣政〔2025〕23 号​(广德市参照执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5-29
发布日期: 2026-05-29
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5 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宣政〔2025〕23 号​(广德市参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6-05-29 08:27 来源:东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5 年 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宣政〔2025〕2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安徽省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68 号)等规定,结 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经研究,确定我市 2025 年最低生活 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2025 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842元/月·人。(二)2025 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755 元/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 2025 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 1295 元/ 月·人。 2. 2025 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 982 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2025 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 全自理 3 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 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50%、30%、 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 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35%、20%、3%。 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2025 年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 1700 元/ 月·人。 (二)2025 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 1290 元 月·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标准执行。 上述标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4 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 〔2024〕25 号)同时废止。